7月初,龐女士把小狗送到寵物店寄養,兩天后,小狗死了,后來龐女士發現,這家寵物店被我們報道過好幾次了。
杭州九堡通盛路上這家寵物店,招牌就是“寵物店”三個字。
根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統計,今年以來,這里已經發生了數百起與購買寵物有關的消費糾紛了,我們也接到過多位消費者的投訴。
龐女士介紹,6月22號,她陪剛剛初中畢業的女兒,到這家店購買了一只小白狗,總共花了3400元,其中小狗的價格是400元,其它是狗糧的錢。
龐女士:“養了三四天狗拉肚子,養了一個星期左右,我們要回趟老家,寄養兩天他說好的,第三天回來,他給我發了個信息說狗死了。”
龐女士說,7月4號她把小狗送到店里寄養,6號小狗就不行了,對方給她的解決方案是,免費換一只同價位的小狗。
龐女士:“給你免費換一只,我女兒說好的,這個一星期當中,我女兒刷短視頻,好多媒體報道了這一家寵物店的,我女兒太傷心,說再也不想在這家寵物店交易了。(咨詢浙江省小動物保護協會的內容看過沒有?)我們沒。”
浙江省小動物保護協會會長 朱水林:“很小的貓狗,本身身體就比較差,也容易感染,第二疫苗有沒有注射不知道。貓狗小的時候,兩個月之前萌萌的,所以容易銷售,提前銷售可以減少喂養成本,提前銷售也可以減少風險,如果說這只狗兩個月以后死了,所以很多寵物店都會盡量提前銷售。”
之前的采訪中,浙江省小動物保護協會的朱會長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寵物時,首先要選擇清潔、衛生的店家,可以關注門店在網上的口碑、評價,其次要觀察貓狗的健康狀況,購買后第一時間到寵物醫院進行檢查。
龐女士:“(杭州市農業局對他們做的處罰,你們看到過沒有?)沒有。”
在之前的報道中,記者將多位消費者遇到的問題,向相關部門進行了反饋,4月15日,杭州市農業農村局向這家寵物店下發了處罰決定書,因當事人經營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被處以罰款23400元。
6月13日,市場監管部門也對這家公司做出了處罰,罰款總額為一萬五千元。
杭州九堡市場監督管理所 孟歡:“依據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沒有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罰款五千元)。還有呢,是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對他侵害消費者權益這個違法行為,是罰款一萬元,總共是一萬五千元這么一個行政處理決定。”
現在,龐女士手上的合同還是跟之前一樣,寫著“本店所有商品拒絕退款”。
龐女士:“(買狗時)叫他配狗糧,說要一千塊一套,后來三千塊錢有六套狗糧,狗糧我們是一套帶回家。你第一套說要一千塊錢,我也認了,小狗用四百塊錢買的,死了我也認了,我的訴求是還有五套(狗糧),在店里沒拿走,我想把狗糧錢退了,狗不用賠,我也不要換了。”
上海寵資寵味寵物服務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工作人員:“(她已經做退讓了,狗的錢不要了,拿走的一千塊錢東西也不要了。)退不了,第一合同上寫著,我們店上面也貼著呢。”
上海寵資寵味寵物服務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工作人員:“狗死了該賠你賠你一個,你感覺行,就抱個狗走,不行,你去工商法院也行,我們都是有公司的,合同都簽好的,感覺不合理可以去工商法院消協都可以的,急性腸胃炎都是隨時隨地都可能爆發的。”
龐女士表示,買狗之前她確實沒有關注到我們的報道,接下來會想辦法讓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