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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包永婷1月14日報道:流浪貓、狗引發鄰里糾紛如何解決?買到“星期貓”怎么辦?正在召開的兩會上,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天華律師事務所合伙姚海嵩提出建議,在《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上海市寵物管理條例》,規范和促進上海市民文明飼養寵物的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社會治理和寵物經濟發展。
“目前,家庭飼養犬、貓等寵物的情況日益增多。而養犬管理條例只針對養犬行為,其他飼養寵物的行為并沒有納入該條例的管理范疇。”姚海嵩表示,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去年4月發布的《關于加強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寵物犬貓托管工作的通知》,體現了上海的城市溫度和人文精神的進步。
“近年來寵物經濟的發展迅速,亦為社會提供了一種新的就業機會和新的經濟增長點,需制定地方法規保障和發展寵物經濟,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他指出,《民法典》規定了飼養動物的相關責任和義務,從民事法律角度已經形成了相應的體系和規則。因此,制定《上海市寵物管理條例》已經有了上位依據。
他建議,立法要進一步倡導“文明”、“和諧”、“友善”等上海人文精神的進步和成果。保留《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經過實踐檢驗有效的管理范圍,在《上海市寵物管理條例》中將涉及犬只的行為和主體擴大至貓或其他寵物的行為和主體,并進一步完善關于登記、許可、防疫以及禁止飼養等寵物飼養的許可管理制度。將民法典涉及飼養動物的責任和義務,結合《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以及實踐經驗, 形成文明飼養寵物的具體條款,明確市民飼養寵物所需遵守的規定。
“對社區中的流浪貓、犬問題缺乏有效管理手段,由此引發鄰里矛盾乃至形成社區治理中的一個難點。”姚海嵩認為,飼養寵物所引發的往往是社區居民間的鄰里矛盾,這就需要發揮社會自治的作用,從而化解糾紛。制定《上海市寵物管理條例》則有利于明確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各方的職責,推動寵物管理的社會共治工作。
寵物經濟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將為社會提供一種新的就業機會和新的經濟增長點。在他看來,必須注意的是,目前寵物產業“魚龍混雜”,缺乏相關行業標準,行業管理和市場消費環境還亟待加強。“售賣病貓、病狗、捆綁銷售寵物飼料等現象,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情況時有發生。我們在發展寵物經濟的同時,也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姚海嵩認為,《上海市寵物管理條例》可從強化行業監管、促進行業發展,從“服務”、“管理”兩方面予以考量,用法治方式引領推動寵物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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