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頭痛睡不了覺,也想不了高端話題,在床上胡思亂想的一些。
楊志軍的《藏獒》三部曲,在智商正常人群里是個公認的笑話,因為它充斥著相當笨拙而且極其肉麻的吹捧,對珍貴、有用、美貌、品格,特別是戰斗力的高度夸張,而吹捧的對象又是一個相當卑微,而且按照中文的慣例,往往跟貶義聯系起來的東西——狗。這本身就有一種荒謬感。
而且這個作者非常喜歡用“一山雪豹”、“一大群狼”之類的描寫,將藏獒(嚴重神化)的戰斗力進行量化,把這種荒謬變成實實在在的東西,擺在讀者面前。更加荒謬和可笑。
許多時候,荒謬和惡心只是一層紙之隔。
藏獒就是這樣一種猛獸:把職守看得比生命更重要。永遠不想著自己,只想著使命;不想著得到,只想著付出;不想著受恩,只想著忠誠。它們是品德高尚的畜生,是人和一切動物無可挑剔的楷模。
《藏獒1》
大格列首先撲了過去。它是一只曾經在礱寶雪山嚇跑了一山雪豹的藏獒,它只要進攻,就意味著勝利。勝利轉眼出現了,大格列驚叫一聲,發現勝利的居然不是自己,而是對方。地獄食肉魔用難以目測的速度帶出了難以承受的力量,讓大格列首先感覺到了脖子的斷裂。砉然倒地的時候,大格列看到第二只大藏獒的喉嚨也在瞬間被利牙撕開了。
第二只大藏獒被父親稱作“戰神第一”,曾經在冬天的大雪中一口氣咬死過九匹大狼而自己毫毛未損。遺憾的是,這一次它損失了生命,它都來不及看清楚同伴大格列是怎樣倒下的,自己就已經血流如注、命喪黃泉了。
《藏獒3》
主角武功無雙、威嚴霸氣、天潢貴胄,勇勝綠胖,富如史塔克,帥比美國隊長,跟他水平相近的小弟還有一大把,如果這些角色是人的話,小說根本就沒法寫——所以《藏獒》寫的是一群狗的故事,倒是不壞的解決辦法。
以前有個網文批評《藏獒》不“民主”,字面上看像是喝了恒河水,其實作者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人類認為動物生命的價值低于自己,讓它們做無償的工作,掌握它們的生滅大權,這本來是一種正常的倫理關系——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顛倒了才是變態。《藏獒》所遵循的也是這種倫理,藏獒為人無償工作,如果遇到巨大的危險,兩個只能活一個的話,我們當然希望活的是人,而不是藏獒。到這一環節,事情都是正常的。
但《藏獒》里的藏獒是高度擬人化的,而且常常與人類的倫理道德聯成一體,以至于模糊了人與獸的界限——順便一提,《藏獒2》里確實出現了這樣的一幕,頭人的一個手下為了主子犧牲,而頭人能做的,不過是呼喊幾聲“我對不起你,來世你當頭人”——以人和工作犬相處的(完全合理的)標準,延伸到人與人相處的標準,我們就會發現,它出奇地類似,在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很多次,現在還在不斷出現的一些標準。
扯一句無關的,一個人受了恩惠之后,是應該慚愧不安,一直等待機會以報答之;還是掉幾滴kitsch的酸淚,高呼幾聲“大家都向施恩者學習!”?后者什么都不必付出,自己的良心也安穩了,還能感動更多的人去做施主,真是惠而不費啊。
《藏獒》這本書,其實是在重復一個出現過無數次的“母題”(引號表示,我不是認真的)。幻想一種不合理,不現實,乃至于在人類之間無法找到的行為準則,之所以要做這種烏托邦式的yy,也許是因為別有用心,也許只是因為淺薄和無知。因為人類之間沒有,只好假托禽獸——近期的例子有《荔枝蜜》,較遠的有羊跪乳。
其實,這些事情假托于動物,也像假托于人一樣的荒謬。蜜蜂不會主動獻上它的蜜,小羊不跪就吃不到奶,最好笑的是情摯而有別的“雎鳩”,據說這種鳥是鶚,鶚在交配期每天做愛幾十次,一點也不懂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