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
突然看見一只藏獒,
你會不會突然恐懼感倍增!?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我的狗特別溫順,不咬人”
很多出門遛狗不牽狗繩的人
會把這樣的口頭禪掛在嘴邊
就算狗狗不咬人,
但嚇到人的話,
也是會“攤上事”的!
8月24日
人身傷害賠償案的審理經過
案件中,
浙江諸暨市的一位周女士
被同村鄰居家的藏獒
嚇到騎電動車撞墻致高位截癱
狗主人也因此
被判賠100多萬
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要從15年的8月22日說起
當天16時左右
周女士從自己家騎電動車去
菜園摘菜
經過同村丁某家門口時
遇見丁某和他家養的藏獒
在不遠處的路上游蕩
藏獒體型較大而且長得兇猛
令周女士十分害怕
于是就要求丁某能看住狗
或者將狗帶回家
但丁某拒絕了周女士的請求
并自信地回答
“你管你自己騎上去好了,
我的狗不會咬人的。”
無奈的周女士
只能壯著膽繼續往前騎行
誰知經過藏獒附近時
藏獒突然轉身
朝著周女士所在方向走去
小坊也是愛狗之人
但若在路上遇到沒拴繩的藏獒
恐怕也會抖三抖
周女士當時的感受可想而知
眼看這么大的狗離自己越來越近
周女士越來越害怕
慌亂之中
她嘗試躲避這只藏獒
結果卻因太過緊張
導致身體失去了平衡
駕駛著電動車撞向一旁的墻上
整個人從車上跌落并受傷
經醫院診斷,周女士
頸髓損傷、高位截癱、頭皮裂傷
被鑒定為一級傷殘
事情發生后
因就賠償問題協商無果
周女士將丁某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周女士的事故
與藏獒的危險性具有因果關系
本案中藏獒損害行為的表現形式不能僅僅局限在撲、抓、咬等攻擊行為或者吠叫、呲牙等恐嚇聲形,而是藏獒本身所存在的危險性,結合當時無約束措施的情狀,已足以令人生畏,才使得周女士駕駛失誤后從車上跌落,故被告丁某放任藏獒在道路上無約束游蕩的行為與原告周女士受傷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但因周女士本次事故發生前,已經意識到藏獒的危險性,卻還要從藏獒旁邊騎行通過,且就騎行本身而言也沒有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護措施,故對事故的發生存在一定的過錯,也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一審諸暨法院判決:被告丁某
需賠償原告周女士
各項經濟損失合計100余萬元。
二審紹興中院維持原判。
對于周女士的遭遇不少網友隔著屏幕也覺得后怕日常生活中
我們經常碰到在公共場所
犬只因未束犬鏈
未由飼養人或管理人牽領
突然竄出來
撞上行人或車輛致傷的情況發生
在審判實踐中,針對該類情況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
應當也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若是明知道動物的危害性,或已經看到了警示標識,還去竊取、挑逗、投打動物等,那即便是受傷了,也要為自己的“冒險”行為負責。
法官提醒各位飼養者們
務必管好自己的寵物
讓傷害變得更少一些
END編輯:lady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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