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禁止養狗,我不太支持!城市禁止遛狗,我堅決支持!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養狗也是一種愛好,禁止養狗,的確能徹底解決叫聲擾民、驚嚇小孩、污染環境等等一系列狗患問題,但不能徹底平息愛狗人士的不滿情緒。
如今生活好了,但很多人的精神卻空虛了,養狗也是一種精神寄托,基于這一點,所以我不太支持徹底禁養。
目前,社會上對于養狗的態度呈現出相當嚴重的兩極分化,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辯論聲音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我也注意到網上的一些建議,有人提議把所有的養狗人集中到一個小區居住,我認為這是一個好主意。
主意雖好,但實現起來卻很困難,不過這種困難是暫時的,我們可以采取漸進式的方法來解決,原先家里已經養狗的這部分人,給他們一個過渡期,具體方法可以這樣實施:
①對于已有的狗狗,必須辦理狗證,登記在案,預交高額風險金,風險金可以提高到數萬元,如果養狗期間沒有出現任何糾紛,那么在狗狗壽終正寢之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剩余部分可以退回。
②預約防疫人員,定期上門注射狂犬疫苗,制定統一標準收取費用。
③狗狗的活動區域僅限于養狗人自己家里,一旦在外面發現狗狗的活動蹤跡,不管有證沒證一律捕捉,同時,風險金充公。風險金實行透明公開制,充公以后的風險金用于公益事業。
④物業對每戶養狗人進行備案,以前沒養狗的原住戶想要新增養狗項目,不再被允許上牌辦證,如果偷養,翻倍征收物業費,并列入失信名單。
⑤狗狗的壽命一般是10到15年,城市小區原住戶在狗狗壽終正寢以后有兩種選擇:其一,決定不再喂養的,撤銷備案,一切如常,這就是我前面所說的過渡期。其二,選擇繼續養狗的,需到養狗小區重新購買房子居住,否則養狗不再被允許。
⑥新建的每個樓盤都要單獨設立養狗小區,供喜歡養狗用戶入住。業主簽訂購房合同時,自主選擇無狗小區和養狗小區,一旦買了無狗小區的房子,養狗就是違規,不但沒收狗狗,還要施以重罰。
對于這一點,開發商在購買地皮作為建設用地時,有關部門可增設一個附加條款作為審批項目,開發商一旦違背,政府可以全權接手處理,而且開發商得不到任何賠償。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種不文明的行為都需要一個制度去約束,靠養狗人自己約束自己的行為是不可能的。
另外,人們常說金錢是最好的試金石,如果愛狗人是真的愛狗,盡管收費不情愿,但還是會選擇交錢。如果是偽愛狗,有部分人會選擇把狗處理掉。
文明養狗其實就是一個偽命題,遛狗驚嚇孩子引起糾紛的報道層出不窮,那些口口聲聲說我家狗狗不咬人的,它只是不咬你自家人好吧?就算真的不咬人,嚇到人怎么辦?
防止狗咬人可以拴狗繩戴嘴套,但狗叫擾民你總不能把狗嘴縫上吧?狗狗掉毛你總不能給它全副武裝只露出倆眼睛吧?
狗掉毛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不掉毛的狗幾乎沒有,你去養狗人的家里看看就知道,無論你怎么愛干凈,狗毛也是無處不在。狗在戶外撒歡兒,掉毛更是嚴重,在狗狗多的地方,說不上你吃的冰激凌都會粘上狗毛。
最重要的是遛狗問題,遛狗只是一個好聽的說法,實則就是把狗狗的糞便帶到自家之外的公共場合,很多人一不注意就會踩到狗屎,著實夠鬧心的。
有些比較有素質的人或許會帶著塑料袋小鏟子對排泄物進行處理,可處理過的排泄物被丟到哪兒了?還是在公共場合!所以說,如果城市禁止遛狗,我會堅決支持!
當然,以上的種種說法僅僅只是設想,不管將來是禁養還是劃區域圈養,都有很長的路要走,同時也有很多的細則等待相關人員去制定、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