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朗諾雅培股權有限子公司與02月03日接到第二次意見建議反饋意見建議,接到的主要問題有,有關境外銷售,有關線上銷售,有關財務杠桿,有關利潤率等。
同壁財經了解到,子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8 月境外銷售比重分別為 61.87%、52.44%、48.63%。第一大客 戶 Matina GmbH 銷售比重分別為 29.17%、30.27%、25.54%。須要子公司補足披露表明,(1)境外分銷的開展情形;(2)境外客戶的數目、 調查報告期后增減變動情形、廣大客戶獲客金額及比重;(3)境外銷售收入確認時點的準確性;(4)子公司境外銷售與否存有 OEM/ODM 渠道 商品。
子公司調查報告期后 通過京東、京東等網絡平臺的線上銷售比重分別為 14.48%、19.30% 和 22.50%,逐年下降。須要子公司補足表明,(1)各網絡平臺銷售情形,與各第三方平 臺的合作模式;(2)內部控制的難點、執行情形及有效性;(3)與基數排序子公司對照線上銷售利潤率,與否存有較大 差別,表明其原因。
子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8 月財務杠桿比重分別為 1,071.79 多萬元、2,318.50 多萬元、 2,265.58 多萬元,占營收比重分別為 12.64%、19.20%和 20.12%。須要子公司補足表明,(1)各期核算在期間費用中的銷售人 員數目,人均薪資與同類商品基數排序子公司、當地平均薪資水準的 對照情形及人均薪資變動的其原因;(2)網絡管理費的具體內容,調查報告 期后大幅下降的其原因;(3)財務杠桿率與同類商品 子公司的對照情形。
子公司利潤率水準明顯低于表明書中選取的同類商品上市子公司,子公司解釋為境外銷售比重、商品類別的差別。須要子公司分別比較基數排序子公司外銷商品、外銷商品、同類型 商品的利潤率水準,利潤率與否存有明顯差別,量 化表明子公司在銷售規模明顯小于基數排序子公司的情形下,綜合利潤率明顯低于基數排序子公司利潤率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