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愛我,就把我送走,別這么對我,我疼!”1月9日早上,麗江微信朋友圈中一條虐貓消息被瘋傳。從圖片上能清晰地看到,一只貓除了頭上的毛,其余部分全被剝皮,貓身體蜷縮著,似乎在生命的最后時刻也想在寒冷冬日等到暖陽……是誰如此狠心?
“這只貓是1月3日才從店里賣出的。”最初發布消息的寵物店工作人員盛女士說,從貓眼處的斑點可以看出,這只貓是不久前從店里賣出去的英國短毛寵物貓。
盛女士介紹,來買貓的女子很年輕,在店里挑了只5個多月藍白雙色英短弟弟,以2560元購買。“這只英短弟弟在別的地方還不止這價,當時還給買家贈送了寵物貓全套生活用品。”
對于貓被剝皮扔在店門口,盛女士介紹,她和買家之間都沒發生什么口角,買家只是因經濟問題到店里咨詢過回收貓的事。
“3日買的貓,5日來到店里說自己沒錢了,讓店里幫把貓賣掉,或者回收。”盛女士說,當時自己很忙,還有親朋來麗江,沒法顧及,但未拒絕買主,說過完這幾天再看怎么幫她。
8日下午,買主又一次來到店里,并沒帶著貓,一進門就問什么時候能幫把貓的事處理下。
由于當時店里生意繁忙,盛女士和店里工作人員并未注意買主,下班時卻發現英短弟弟已被剝皮遺棄店門口。
“除了頭上的皮毛,貓全身的皮都被剝了!太殘忍了,很變態,剝了皮還留下貓貓的特征,右眼上有個藍色色塊,一眼就能看出!”
盛女士說,寵物店開了兩三年從來沒發生過這種事,她怎么能對那么可愛的小動物下如此毒手。
盛女士說,8日晚發生該事后,她第一時間發微信給買主,但已被拉黑,于是把事情發到朋友圈。
9日上午,盛女士報警。
當地警方介紹,如是當事人雙方糾紛,經雙方申請,警方可組織調解。但是,對于虐待動物行為,由于沒有相關規定,不屬于公安機關立案管轄范圍。
昨天,涉嫌施虐的女子王某通過視頻道歉。王某稱起因是和賣家產生了糾紛,她因要交房租養不起貓所以希望能夠退貓,但被拒絕。幾次碰壁后,“喪失理智”地想到了通過極端方式撒氣。貓非本人虐殺,而是請養豬場的人幫忙。
““如不愛我就送走我,別這么對我,我疼!”
”事件在朋友圈瘋傳,不少網友表示,如果自己買了寵物就要負責到底,確實沒能力再照管寵物的話,可以將寵物贈與他人或轉賣。
“如果沒能力就不要買寵物!”
“可以不愛,請別傷害!”
“如果你不愛我,就把我送走,別這么對我,我疼!”
虐待動物該不該入刑?
這樣的討論一直存在。虐待動物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項目組專家建議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擬設立的一項罪名,該罪名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存在較多爭議,尚未立法。
如果你不能負責的照顧它
那就請你不要有養它的念頭
因為那也是一種傷害
(來源:春城晚報、西湖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