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女子帶狗狗狗上公交,被駕車員李師傅勸說后,沖到駕車室用手楔入他的胳膊,進行指罵及對著他的頭面部毒打近五分鐘,李師傅只是全程抱住頸部,并沒躲閃。直到該女子打累了才跑過來,李師傅報警!
事發當天,李師傅將車停在站臺,旅客陸陸續續的下車后,隨后一只白色的小狗自己跳上了車,跟隨其后的是一名年輕女子。
跟在小狗后面的女子,就是狗子的主人。待旅客上完之后,李師傅啟動了公交,在高速行駛了一段路程后,李師傅發現了車門里的小狗。
開始,由于這只小狗是被女子抱在懷里的,李師傅并沒發現,但是女子后來就將懷里的狗放下,任其在車門里亂跑。
這是一只中型犬,既沒拴狗繩也沒佩戴嘴套,有的顧客因為害怕只好躲避,情況非常危險。
這時候公交已經高速行駛在路上,李師傅聽到小狗的叫聲,這才發現有只白色的狗在車門里亂竄。
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李師傅將公交靠邊停下并打開了車門,然后提醒道:誰帶上來的狗狗請下去,車上不允許帶狗狗的。
可令李師傅沒想到的是,他僅僅是醒了這一句,竟給自己帶來了禍端,那名帶小狗下車的女子,不但沒下車,反而向他沖過來。
李師傅還沒反應過來,就被該女子幾個狠招打在了頸部,然后又掐住了他的胳膊,導致他呼吸困難。他沒躲閃只能用手緊緊的抱住頸部。
李師傅被女子的幾記狠招給打蒙了。車上的旅客也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得不知所措,車門內亂成一團。
年輕女子對著李師傅越打越兇,這時有旅客已經沖上前來制止。很多旅客在后面喊,不要對師傅這樣。
該女子年輕力壯,根本不顧其別人的勸說,仍然一拳接一拳的擊打在李師傅的頭頸部。
最先沖上來拉住打架女子的,是一位身穿淺紫色衣服的瘦弱阿姨,她坐在最后一排,看到女子沖上去打駕車員師傅時,她從座位上站起來。
在女子不停地揮舞拳頭時,這位阿姨已經跑過來拉住女子的衣服,一邊往后拖一邊勸其跑過來。
誰知該女子正是虎勁兒上來的時候,根本沒把這位阿姨放在眼里,手朝后一揮,就把這位阿姨推的倒退了好幾步。
這時有其他旅客也過來勸架,李師傅在其他旅客的幫助下,為了防止打架者逃離,關閉了前后車門,并撥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很快就趕到了現場,將該女子帶走調查,也將李師傅送去救治。
然而,打架者在支付了李師傅最初的入院費用6000元之后,就不再露面了。
李師傅因無法自主活動,由年老的父親護理,已經欠費1000多元了,他的老父親在多次撥打電話聯系打架女子,無奈電話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
公交上有明確規定,不準攜帶狗狗候車,李師傅作為公交工作人員,自然需要維護這一規章制度,按章辦事是他的原則,不存在違規操作,也不是故意為難帶小狗下車的女子。
而打架女子明知自己有錯在先,不顧全車旅客的安危,憤而毒打公交駕車員,發泄自己的不滿情緒,其性質惡劣,當然,他也會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代價。
一、女子為了發泄對駕車員師傅的不滿,對其毒打,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他需要受到哪些處罰?
根據《長沙市公共汽車候車規則》第三條明確規定:不攜帶有礙安全健康和舒適候車的動植物或有異味的物品候車。
1、李師傅并沒違反駕車規范明確規定,只不過提醒了一句,公交上不準帶狗狗候車,卻遭到女子憤而毒打,該女子的犯罪行為,涉嫌傷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毒打別人的,或者傷人別人皮膚的,處三日以下三日下列拘押,可處五萬元以下五萬元下列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日下列拘押或者五萬元下列罰金。
如果李師傅皮膚沒大礙,女子的犯罪行為則屬于傷人別人未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該女子,將會被處三日以下三日下列拘押,可處五萬元以下五萬元下列罰金。
2、該案中,經鑒定,公交駕車員李師傅屬于為輕傷以下,該女子的犯罪行為則構成傷人罪,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傷人別人皮膚構成犯罪的,處五年下列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傷人別人皮膚,致人重傷的,處五年以下十年下列有期徒刑。
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該女子會被處五年以下十年下列有期徒刑。
二、該女子在駕車員駕車過程中對其毒打,其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性公共安全罪。
1、該案中,如果該女子對高速行駛中的公交駕車員李師傅,使用了暴力,干擾了公共交通工具正常高速行駛,危及公共安全,其犯罪行為已構成妨害安全駕車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條明確規定: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高速行駛的,危害性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下列有期徒刑、管制或有期徒刑,可以可處或單有期徒刑。
2、如果該女子的犯罪行為沒導致嚴重后果,將被處一年下列有期徒刑、管制或有期徒刑,可以可處或單有期徒刑。若導致重傷、死亡等嚴重后果的,則應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該女子即使沒導致嚴重的危害性后果,它的刑罰起刑點也是五年以下。
帶小狗下車還憤而毒打駕車員,對該案你有哪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