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環境網
“感謝你們給了我們公司一次整改糾正的機會,企業本來受疫情影響面臨困局,如果再因環保問題受了處罰,不但不能享受優惠政策,還貸不到款。”江西撫州市高新區一家制藥企業負責人游總在與環境執法人員交流時,對“首違輕微違法不罰”制度表示高度認可。
事情發生在2022年11月20日,這家制藥企業員工擅自將部分一般固廢露天堆放,執法人員日常巡查發現后,立即告知企業負責人,露天堆放一般工業固廢是環境違法行為,如果不立即清理到位,將可能面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部門將行政拘留5—15日。
隨后,企業立即組織工人將露天堆放的固廢全部清理至倉庫。同時,現場執法人員還針對性地對企業員工講解了一些重點環保法律知識,詳細解答員工們提出的疑問。
據介紹,撫州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推行生態環境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寬嚴相濟執法模式,2022年6月,制定出臺了《撫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減輕和免予行政處罰的工作規定(試行)》,對違法行為輕微、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予或減輕行政處罰。
“我們的環境執法不是‘為罰而罰’,更重要的是讓企業知法、懂法,教育當事人更加自覺守法,這樣,我們的執法工作才更有意義。”撫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支隊長魏如斌告訴記者。
自減輕和免予行政處罰的工作規定實施以來,撫州全市共辦理26起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案件,對26家企業首次環境違法行為,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糾正的,給予免予行政處罰,為這些企業免除罰款金額達460余萬元。
“為使企業知法、懂法、守法,我們分6期對免予環境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公開通報,形成了企業知違法、法律受尊崇、違法被糾治、企業得實惠、環境受保護的“多贏”新局面。”撫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張暉介紹說。
下一步,撫州市生態環境局將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的柔性執法模式,堅持標準化執法與人性化服務相結合,不斷提升執法效能,切實增強企業守法意識,營造良好的守法氛圍,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互促進、協同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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