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其實和警犬一樣,都屬于工作犬。早在2000年我國申辦2008年奧運會時,就曾承諾導盲犬可以入境。但我國相關法律中一直沒有有關導盲犬的規定。
在這幾年,導盲犬被人歧視的事情屢見不鮮,導盲犬不僅不被允許進入超市、餐廳等,就連其他的公共交通也經常被拒絕,導盲犬犧牲了自己大部分身為狗狗的權利,去為盲人朋友服務時,卻依舊面臨各種各樣的歧視和偏見…而反對者挑事者只一句話:它是狗,是會掉毛會傳染細菌,會嚇到人的畜生。
就在4月26日,一段“交警扮盲人帶導盲犬坐公交被趕”的視頻在網上引起關注。
視頻中扮盲人的“莉姐”(化名)是山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新聞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她裝扮成一名盲人帶導盲犬乘坐公家車時,被公交司機以導盲犬是寵物狗為由,拒絕導盲犬上車。而交警莉姐之所以假扮成盲人,完全是個人公益行為,與她供職的單位無關。
要知道我國全國有近1700萬盲人,但持證上崗的導盲犬只有200多只,比大熊貓還要稀少,如果在路上想要偶遇到一只導盲犬,那可以堪稱是中彩票的概率…但就是這樣環境下,導盲犬遇到的偏見,卻仍然存在,山西盲人和導盲犬被公交司機拒載已經不是我們第一次在網上看到導盲犬被人們歧視的事情了。
2000年4月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修改后的殘疾人保障法,在第五十八條專門規定:“盲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中國修改法律為導盲犬在奧運期間出行開出了綠燈。
在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北京市公安局、農業局、盲協等部門組成了一個導盲犬臨時認證委員會,對導盲犬進行噪音、指令、健康等測試,合格之后辦理臨時證件。
隨后在山東、杭州、北京、上海等城市,都相繼宣布盲人可以牽引導盲犬乘坐交通工具。但是多年來相關法規缺失,仍舊令國內導盲犬“車難乘、門難進”,難以對盲人提供全面幫助。
在被拒絕乘坐公交車之后,4月27日山西太原公交部部長回應:公交車司機沒有按照規定流程,目前太原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已經對公交車司機進行處罰,會扣相應的服務質量工資。此外,公交車公司將大范圍的進行員工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