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強觀察,早期發現病狗,及時確診。飼養人員要注意觀察狗群的食欲、飲水、糞、尿及全身狀況,以便及時發現病狗。當懷疑發生傳染病U寸,應請獸醫及時確診,以便采取相應措施,吧已發生的疫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加以撲滅。
第二,確定為傳染病后,應迅速采取緊急措施,將病狗與健狗嚴格隔離,以免擴大傳染。對重癥無治愈希望的或危害性很大的病狗,要及時撲殺淘汰。有治療價值的應在隔離條件下及時進行治療。
第三,病狗或可疑病狗用過的墊草,糞便污染過的用具、狗舍、運動場地等要進行嚴格消毒,以消除環境中的病原體。剩余的飼料、污染的墊草及糞便應燒毀,不可再用。病狗尸體嚴禁隨地剖檢和任意丟棄,應在遠離狗舍、水井的地方深埋或燒毀。
第四,傳染病狗及疑似傳染病狗的皮、肉以及內臟須經獸醫檢查,根據規定分別作無害處理后再利用或深埋。
第五,發生傳染病期間,狗場應嚴禁外來人員、動物和車輛等出入,本場人員出入狗舍時,必須經過嚴格消毒。
第六,疫情撲滅后,全場各狗舍都應進行徹底清掃、消毒,狗舍關閉2―4周,再經徹底消毒后,方可進狗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