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養寵的熱潮下,我們應該如何做到合理養寵,以及不養兇猛的寵物,保證他人的安全和環境的衛生,這一點很重要。下面就隨愛寵的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5月17日上午,哈爾濱市公安局召開犬只規范化管理新聞發布會,對《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內容進行了現場解讀,39種禁養犬只禁止在城區內飼養、許多區域禁止攜犬進入、養犬必須辦理養犬登記、每戶限養一只準養犬……5月18日至5月24日期間,將在全市九區開展為期一周的依法文明養犬集中整治宣傳活動,對違規養犬行為進行依法查處,規范文明養犬行為。
【39種禁養犬只哈市城區內明確禁止飼養】
按照《條例》規定,我市39種禁養犬只禁止在城區內飼養,可以在城區外進行飼養。
我市禁養烈性犬與大型犬為:獒犬、阿根廷杜高犬、牛頭梗犬、斗牛犬、紐波利頓犬、卡斯羅犬、大型麥町犬、高加索犬、中亞犬、羅威納犬、圣伯納犬、大丹犬、加納利犬、馬士提夫犬、阿拉斯加犬、比利時牧羊犬、大白熊犬、尋血獵犬、雪達犬、靈緹犬、蒙古細犬、秋田犬、紐芬蘭犬、比利時獵犬、法國狼犬、阿富汗獵犬、沙皮犬、愛爾蘭獵狼犬、土佐犬、蘇格蘭牧羊犬、德國牧羊犬、蘇俄牧羊犬、英國古老牧羊犬、拳師犬、威瑪犬、比特犬、馬犬、惡霸犬、中華田園犬(笨狗)等。
禁養犬只的標準為:凡肩高超過55厘米、體長超過75厘米的純種犬及雜交犬均在禁養范圍內。
【許多地方,狗狗都不能去】
準養犬只應當按照《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攜犬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辦公區、學校教學區、食宿區、學前教育機構、醫院、少年兒童聚集、活動的場所,影劇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體育場館等公眾文化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店、中央大街、休閑體育廣場、綠化地帶、公園及設立明顯的禁入標志的區域。
養犬人遛犬時必須按照《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犬只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領或者攜帶,為犬只掛犬牌;用犬繩牽領犬只,犬繩長度不得超過2米;在公共樓道、電梯及其他擁擠場合為犬只戴嘴套或者懷抱;不得攜犬與他人爭道搶行,主動避讓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續吠叫或者在人員聚集處追逐嬉鬧;及時清理犬只的排泄物;不得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車時應當征得駕駛人員同意。遛犬時應避開行人出入高峰期,在居民樓前后遛犬。
同時,犬類管理貫徹屬地管理工作原則,轄區派出所為犬類管理主體責任單位,依據《條例》處理犬只擾民引起的治安案件、規范養犬人行為。市民遇有養犬擾民、投訴可以直接到派出所舉報,也可以直接撥打110,指揮中心指派轄區派出所進行處理。
【必須辦理養犬登記,一家限養一只】
按照《條例》要求,養犬人應持個人身份證或單位主體資質證明等有效證件,前往犬只辦證網點辦理養犬登記。同時,居民養犬,每戶限養一只。當前全市共有犬只辦證網點8處,具體地點和聯系方式如下:
公安機關各基層派出所將深入社區,會同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養犬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準確掌握轄區內犬只辦證及飼養變動情況,督促養犬人自覺辦理準養登記,督促飼養禁養犬市民自覺將犬只轉移出建成區。對拒不改正違規行為的,將對發現的禁養犬只依據《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依法予以沒收;對發現一戶飼養多條犬只的,將依據《條例》第十九條規定,除保留一只準養犬外,其余犬只將依法留檢。
【重點整治 , 依法查處飼養禁養犬和不文明養犬行為】
對發現的不文明養犬行為,公安機關將告誡養犬人必須有效控制犬只吠叫,對外出時不給犬只佩戴牽引繩(牽引繩長度不得超過2米)及犬牌、犬證等不文明養犬行為的養犬人依法進行告誡并處以罰款處罰,發現有養犬人攜帶犬只進入休閑體育廣場、綠化地帶和公園等《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攜犬進入區域的,依照《條例》第六十條規定,責令養犬人改正并處以罰款處罰。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當前,全市犬只總量已接近六萬只,所有養犬人都應自覺自律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共建美好家園。哈爾濱市公安局在開展犬類管理工作過程中,采取“依法依規、柔性執法”方式,2013年至今,全市共警告違規養犬行為13106起,留檢犬只325只,經過勸阻市民自行轉移禁養犬只5100余只,全市未發生有影響的禁養犬只傷人事件。8處犬只辦證網點創建集辦證、免疫、保險為一體的便民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已辦理準養登記證31000余個。此外,犬只留檢所于2014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對流浪犬、遺棄犬以及在工作中查沒的禁養犬,依據《條例》進行留檢處理,主動聯合動物保護組織等社會團體,號召社會愛心人士領養,截至目前認領犬只219只,現有留檢犬只106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