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們要文明的養寵,不讓自己養的寵物打擾他人生活。
近日,南充市順慶區法院強制執行了一起因寵物打鬧導致老人受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寵物醫院被強制執行賠償金8萬余元。
家住南充的章某是一位年逾七十的老人,2016年4月章某去某寵物醫院購買狗糧,剛推門進入寵物醫院,便看見醫院內的一只寵物狗向其撲來打鬧,章某受驚趕緊后退,卻不小心倒在了地上,導致右股骨骨折并住院治療,后被評定為九級傷殘。其后章某向法院起訴寵物醫院,法院審理后判令醫院賠償各項損失13萬元,但醫院并未履行判決,章某遂即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受理申請后,對寵物醫院的老板進行了傳喚,要求其履行判決,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經過執行法官的釋法析理,寵物醫院的老板意識到不履行法院判決可能招致的嚴重后,同意支付賠償金,但表示自己現在經濟困難,拿不出來這么多的賠償金,希望章某適當讓步。經過雙方協商,打成了和解協議,章某同意讓步5萬余元,寵物醫院一次性支付賠償金8萬元。至此,該起糾紛得以成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