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網上流傳著這么一段視頻
網友看后都炸了!
有人在評論中稱
“太殘忍了”、“不敢細看”
“這種人真是太恐怖了”
“禽獸不如”……
▽
11月28日晚9時許
視頻從深圳南山區西海明珠小區
業主群中傳播開來……
瞬間燃起人們心中怒火
男子陽臺暴打寵物
小狗哀嚎,小孩嚇得直哭據了解,小區鄰居拍攝的該男子施暴的視頻共有兩段,總時長有將近5分鐘。
視頻中可以看到,該男子在自家陽臺上,先將籠子里的小狗拉了出來,拳打腳踢絲毫不顧小狗的哀嚎。
隨后,他又蹲在地上,用棍狀物擊打小狗,施暴過程讓人揪心。
此外,在視頻中還能看到一名孩童的身影,因受到驚嚇哭喊叫著爸爸,疑似為該男子的孩子。
看過視頻后,有業主在業主群中表示“太殘忍”。
住戶稱施虐近半小時
小狗尸體被丟棄在垃圾桶中今日-30日,南都記者找到了該小區的業主了解情況,在該棟樓居住的一位業主回憶了當晚事情發生的經過。
“我在客廳坐著,聽到有狗狗的慘叫聲,還能聽到砰砰砰的擊打聲。期間還夾雜著他們家小朋友的哭聲,孩子說‘爸爸不要打了,狗狗死了’。中間消停了一會兒,后來又傳來了擊打的聲音和狗狗的慘叫,整個過程感覺有半個小時。”這名業主告訴南都記者說。
隨后,有業主報警,小區物業協助民警到該男子住處了解情況。
此外,還有小區業主自發外出尋找小狗蹤跡,并最終在南山市場附近的一個垃圾桶里找到了被丟棄的小狗尸體。經檢查,這是一只只有五個月大的小狗。
酒后見狗隨地便溺欲訓之
稱會對自己的過錯負責為何要暴打小狗呢?昨天-29日,施暴男子在小區業主群中發布長文解釋情況。他表示自己當晚酒醉回家,看到寵物狗隨地便溺便進行教訓,但下手過重導致反被咬傷,借著酒勁施以重手導致寵物狗死亡。對此他將對產生的過錯和責任一力承擔,絕不回避。
此外,他也提到,自己缺乏對“生命”的尊重,把寵物狗生命等同于一般的無生命物品,是一種錯誤的認識。
30日,上午南都記者到西海明珠小區了解情況,據物業工作人員表示該業主目前不在家中,近幾日的報道,對他以及整個小區的業主都造成了不小的輿論壓力。
有附近遛狗的居民告訴南都記者,此事已經在深圳的寵物群中廣泛傳播,大家對這樣的殘忍行為難以接受。
對于男子的暴行
眾多人表示非常憤怒
但也感到無奈
▽
目前尚未有
針對虐待寵物的法律法規可尋對于此次事件,廣東偉然律師事務所張宗保律師表示:
目前我國在國家層面尚未針對虐待寵物立有對應的法律法規,規制有關的虐待行為。我國《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均未針對寵物保護有所規定。
《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的是野生動物,寵物并不屬于《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保護范疇,野生動物指的是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漁業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而從《漁業法》的規定來看,也未針對寵物虐待問題有所規定。
其次,從地方法律規定規章來看,目前廣東省內珠海市于2009年8月1日施行有《珠海市養犬人責任及監管暫行辦法》,而此規章并不適用于其他城市。此外,此規章內雖有規定“養犬人應當愛護所養犬只,不得遺棄和虐待”,但其并未設定對應的法律責任條款。
但如果是發生傷害他人寵物的行為,雖難以產生刑事法律責任與行政法律責任,但會產生有關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寵物屬于公民個人財產,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害財產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對比緊鄰香港,張宗保律師表示根據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官網站查詢顯示,香港法例第169章明確規定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例。條例規定,虐待動物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及監禁3年。
希望內地能夠盡快完善
針對虐待寵物的相關法律
讓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教訓
同時也希望養寵之人能夠認識到
寵物也是一個寶貴的生命,要珍惜善待!
南方都市報-nddaily原創報道
南都記者 程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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