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民眾王某在面包店花了9800元出售了一頭路易十四貓,沒成想小狗第二天就因患心臟病搶救違憲喪生,而面包店卻婉拒付款。有鑒于此,雙方對簿公堂。記者25日從廣州荔灣高等法院了解到,高等法院裁決面包店足額付款,目前裁決已屆滿。
2021年9月3日,王某在廣州某面包店以9800元的價格出售了一頭白色路易十四狗狗貓,并簽訂了《購寵合約》。次日王某發現小狗出現流鼻涕、反嘔、口吐白沫等癥狀,遂向商家反映后將小狗帶至狗狗醫院進行搶救。2021年9月5日,小狗因患心臟病搶救違憲喪生。面包店老板娘向齒科支付了醫療費1810元及遺體服務費300元。王某與面包店磋商付款,老板娘認為小狗售后下腹心臟病無此合約簽訂合約索賠范圍內,故婉拒了王某的付款要求。王某訴至荔灣高等法院,要求面包店歸還出售小狗的款項并索賠精神損失費2000元。
荔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小狗在王某領走后不足一天即發病,王某積極與商家溝通并及時送往狗狗醫院搶救,小狗搶救違憲喪生后,商家并未向王某提出解剖小狗遺體以查明具體喪生原因,王某與商家磋商付款遭到婉拒。
本院根據現有證據及相關醫療常識合理判斷小狗罹患心臟病是導致它喪生的主要原因,并非因王某看護不當進食了有毒、有害食物或東西導致,小狗下腹心臟病不可能在短短一兩天罹患且病發,故面包店交付給王某的是已患病的小狗。
根據《購寵合約》簽訂合約:“狗狗在出售后的三天內出現感染性病癥貓瘟、貓感染性腹膜炎,則將狗狗退回面包店治療,面包店將更改同品質的狗狗給買家。”雖然《購寵合約》沒有簽訂合約狗狗在出售后的三天內出現心臟病是否應更改,但從前述條款的內容可以看出如小狗在出售后三天內罹患重大病癥應予退貨。王某出售小狗患心臟病且醫治后喪生在十日保障期內,面包店應當歸還貨款。
因此,荔灣高等法院裁決面包店向原告王某索賠經濟損失9800元,目前本案裁決已屆滿。
法官提醒,顧客如需出售狗狗,應選擇正規、有資質、信譽良好的店鋪;商家在出售狗狗時,除了依法經營,更應自覺遵守公平交易、誠信原則,遵守與顧客的簽訂合約,共同維護安全穩定的市場秩序,共建文明和諧社會。
Bokaro | 羊城晚報
來源: 黑龍江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