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博晨盛園業主:
為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保障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本管理規定所述寵物,包括小型犬、貓、鳥等動物,本小區準予豢養上述寵物,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一、小區內養犬條件
第一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
第二條養犬人必須到所住地的區、縣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注冊,領取《養犬登記證》,并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三條 養犬人必須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和《養犬許可證》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行為。
二、小區內養犬規定
第一條園區每戶只準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能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條養犬人應為所飼養犬只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并在小區物業管理中心進行申報、登記、建檔管理;
第三條 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犬類,避免飼養犬只狂吠影響他人。家中無人時,應將犬只妥善安置。
3.小區內遛犬規定
第一條 溜狗時必須由成人用繩索領,主動避讓老人、孕婦、兒童及殘疾人 ;
第二條犬只乘坐電梯時,養犬人應為犬只戴嘴套或將犬只裝入犬帶內,或由養犬人抱乘電梯,并避開電梯使用高峰期 ;
第三條 養犬人不得任由犬只在小區花園、草坪、水池內嬉戲,以免損壞花木或污染水質;
第四條養犬人應文明遛犬并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糞便。對未能及時清理犬只糞便的行為,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養犬人進行清理。
4.違反物業規定處理辦法
第一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物業公司有權進行管理和制止,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并將其驅逐出住宅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條 對小區內飼養的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公司將對養犬人進行勸阻,若不聽勸阻,物業公司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三條飼養的寵物犬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對于如所養犬只狂吠不止,建議配帶犬口罩,確保小區安靜。對于不采取措施的,物業公司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采取相應措施;
第四條所養犬只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及時把傷者送往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立即通知物業公司,并且,對于受害人要給予一定賠償;
第五條如養犬人所養犬只侵擾他人,物業公司以書面責令整改無效后,有權采取強制措施或通過公安機關予以制止及通過法律訴訟向養犬人追討賠償。
第六條 寵物死亡,養主必須及時與畜牧獸醫部門聯系,在其指導下對寵物尸體進行處理。嚴禁隨意丟棄,嚴禁在小區內火化或深埋寵物尸體。
以上管理規定,請廣大業主互相轉告,并自覺履行。讓我們共同創造一個文明、和諧、美觀、舒適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