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聚焦于生活里的智慧、溫暖的桌子 桌子的私家音樂--勿忘心安 音頻: 進度條 00:00 04:34 后退15秒 倍速 快進15秒 4月19日,河北廊坊,一則新聞沖上熱搜。據@百姓關注報道,一位父親,帶著1歲的孩子在小區玩耍。本來玩得好好的,突然沖出來一只狗,將孩子撲倒。孩子受到驚嚇,孩子父親怒不可遏,盛怒之下摔了一下狗,沒想到把狗摔死了。場面一度變得十分混亂,狗主人情緒崩潰,失控大哭。之后,孩子父親和狗主人,產生爭執。小狗主人說,她的狗很熱情,只是舔了小男孩,對方就嚇哭了。她失控地叫喊:他(孩子)就哭了一下,去檢查啊,我給你賠償精神損失費。蹲在小狗的尸體旁,她失聲痛哭:我的孩子(狗)死了!“把我抓走啊,把我弄死吧!”整個過程,狗主人都處于失控狀態。警方到達現場,她也沒有平靜下來。事件發酵后,引發1.1億閱讀,近5000條討論。評論區,也出現兩極分化。有人覺得,狗是被主人間接害死的。有人斷言,孩子父親這么暴烈,孩子的將來令人堪憂。那,怎么看待這個問題?首先,我不支持暴力,孩子父親的做法,確實有爭議。狗主人親眼目睹愛犬死亡,難以承受。對1歲的孩子來說,也可能蒙上心理陰影。但是,狗主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事情的根本原因在狗主人身上。狗主人后來回應說:自己沒有牽狗繩,有部分責任,但小狗只有3個月大,當時并沒有咬人。你看,一開始給小狗牽繩,根本不存在后面的事。她的放任和疏忽,間接害死了自己的小狗。即使孩子沒被咬出明顯傷痕,但被撲倒、受驚嚇是事實。3個月的狗,成年人看,是小狗。但對1歲的孩子來說,體型很大。你說,咬了人之后,再去檢查,再給精神賠償,可那個時候是不是太晚了呢?在你的眼里,狗很重要,可是在別人眼里,人比狗更重要。一些養寵人,經常會走進一個誤區,把自己的感情,強加到別人身上。什么意思?就是,你覺得自己的寵物很可愛,溫順無害,想當然地,覺得在別人眼中也是這樣。
“我的孩子死了!”河北寵物狗女孩痛哭的背后,引發巨大爭議……
“人權”和“狗權”哪個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