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城市都是嚴禁飼養烈性犬,藏獒就是烈性犬中的名犬,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藏獒成了中國愛狗人士的新寵。藏獒雖然智商不高,但只要認主一個主人就絕對的忠誠,除了主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會很兇殘的對待,更是有咬傷主人親屬的事情。
北京、深圳、上海已頒布禁令,在居民小區禁止飼養,但即便飼養,無非就是沒收加罰款,并無刑事責任,更有甚者,藏獒傷人,亦僅僅只承擔民事賠償,關于刑事責任,只在主人唆使、未制止之狀態才予以追究。由此,更多狗主有恃無恐,養得起藏獒的,哪個賠不起錢?
就在2009年發生過這樣一件事,安徽的吳某被藏獒咬成八級殘廢,最終法院判處藏獒主人賠償23萬人民幣給與吳某,此次事件當然也不是寵物傷人事件中的先例,其實在全國各地寵物傷人事件頻頻發生而惡劣性質藏獒高居首位。
而與此同時在廈門同樣發生了一起因藏獒引起的糾紛,不過這次是藏獒的主人索賠。事件經過是這樣的。藏獒死在寵物醫院,然后主人于寵物醫院無法協調,藏獒主人稱索賠3500萬元,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死了的藏獒是珍貴的雪獒,屬于藏獒中最珍貴的品種,在全世界數量也超不過十只。
人之生命相對于狗,怕無非折算,縱使世間僅剩一只老虎,如果傷人,亦可誅殺之,只因人之寶貴,在此,不愿得罪小動物保護者,阿貓阿狗我不喜歡,但只要你不煩我,亦不討厭,至于吃狗肉者,我只提醒注意食品安全,其他的不作評論,非要把吃狗肉上升到某個高度實在無聊,那些為狗請命的,怎么不去呼吁養狗的文明一些?
隨著貨幣貶值,早先罰得那點錢根本不足為道,如何禁止烈性犬傷人早已引發人們恐慌,介于此,
1,在居民小區飼養烈性犬需沒收并處罰金;
2,烈性犬傷人,狗主已危害公共安全罪定;
3,致人死亡的,狗主需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
4,唆使狗襲擊,狗主已故意殺人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