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專門銷售氰化物、琥珀膽堿、呋喃丹等高毒藥品,有人專門購買這些藥品用于毒狗、毒鳥,有人專門收購被毒死的狗和鳥,最終,1.4萬余斤含有劇毒的狗肉、11萬余只毒鳥流向了安徽、山東、江蘇、上海、天津、廣東等地,全部被賣給了當地城鄉結合部的飯館。這起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2015年掛牌督辦的“11.11”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曾引發廣泛關注。
截至目前,江蘇省如皋市檢察院已依法以非法買賣危險物質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14件39人,其中已有9件22人被如皋市人民法院以買賣危險物質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8年不等的刑罰。
2014年11月的一天,江蘇省如皋市白蒲鎮的張大爺發現寵物狗樂樂不見了,想到鄰居曾說起最近有人偷狗,張大爺立即出門尋找樂樂。當天下午,張大爺在鄰近鎮的一處收購點內發現了樂樂的尸體,看到自己心愛的寵物狗如此慘死,氣憤的張大爺立即報警。
偵查人員迅速趕到這家收購點,只見地面上四處散落著剛收來的死狗,臭味刺鼻。打開收購點的倉庫大門,發現倉庫里儲藏的大量冷凍狗肉。偵查人員隨即對收購點布控守候,當天查獲名嫌疑人。經過進一步排查,一個“提供毒藥、實施毒狗、加工狗肉”的“毒肉鏈”浮出水面。
死狗活狗都收被毒死的狗甚至存到冬天再賣
“老甘”名叫甘付和,是如皋市下原鎮人,從事狗肉收購已有20余年。被警方控制后,他一直辯稱自己對毒狗肉并不知情。而當偵查人員向其出示其從收購點搜出的收購記賬本時,
甘付和只得如實交代了自己收購加工有毒狗肉的犯罪事實。
筆記本里密密麻麻記錄著收購點從2014年9月以來的買賣情況。收狗賬目中的一個“活”字引起了偵查人員的注意,因為有的賬目旁邊標注了“活”,而有的卻沒有,這里面是否有貓膩?
原來,
甘付和的收購點既收活狗,也收被毒暈或毒死的狗,對于活狗,他會在賬本上狗的重量旁邊特別標注“活”,剩下沒有標注的就是被毒死的狗了。對半死不活的狗,先放血,再去內臟,這種狗的肉色發紅,可以當新鮮狗肉賣掉。
對已經毒死的狗,直接宰殺后去掉內臟,這種狗肉色發紫。收購點宰殺的狗從不剝皮,直接處理好后就賣出去,如果沒有人買,就放入冷庫,等到秋冬時節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