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每日郵報》17日報道,按照澳昆士蘭州擬修訂的新法,那些將寵物留在車內使之受苦的寵物主人將被視為照顧失責,或將面臨最長3年的牢獄之災或最高近27萬澳元(1澳元約合人民幣4.9元)罰款。
昆士蘭州政府計劃修訂當地《2001年動物護理和保護法案》,修訂后的法案將明確規定寵物照顧失責會面臨的刑罰。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的杰克遜表示,盡管每年開展教育反復告誡,但去年仍接到1300多起“將動物滯留酷熱車中”的舉報。現有法律中原告需擔負動物受傷害的舉證責任,但修正案規定只要證明有人“將動物留在車上或車內且無人照料”,寵物主人便可能面臨起訴。擬議中的修正案受到RSPCA的歡迎,他們認為該修正案可對粗心的寵物主人起到震懾作用。也有人認為,若法案真的這樣修訂,刑罰未免太過苛刻了。(王會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