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愛犬打疫苗后突然死亡!徐州劉女士:寵物醫院應該承擔全責
帶心愛的小狗去打疫苗,
沒想打完后小狗不幸死亡。
因為賠償問題
寵物主人和寵物醫院產生糾紛。
近日,
市民劉女士向
徐報集團健康融媒工作室
“亮‘健’315”欄目組求助,
“我帶小狗去打疫苗,
沒想到打過針后,
它就永遠離開了我。”
說到此事,
劉女士依然難掩悲傷。
接種疫苗后不幸死亡,狗主人要求賠償3萬元
1月11日,劉女士帶著愛犬來到位于戶部山的徐州瑞派愛慕寵物醫院接種輝瑞衛佳伍疫苗。上午10點,小狗接種疫苗后出現了蜷縮、抽搐的不良反應。寵物醫院緊急進行脫敏處理,下午3時許,小狗不幸死亡。
事件發生后,劉女士要求醫院承擔全責,并提出3萬元的賠償要求。“狗是在醫院打完疫苗死的,醫院應該承擔責任。”劉女士表示,愛犬的不幸離世對自己打擊很大,從3個月大一直養到3歲,彼此有著深厚的感情。
對此,寵物醫院認為在寵物出現不良反應后已經進行了規范處理,并且事發后及時聯系了疫苗生產商,為劉女士爭取到了1000元的賠償。寵物醫院在進行寵物疫苗注射、治療等方面合法合規,已承擔了應盡的責任。出于同情,寵物醫院愿意提供給劉女士2000元作為情感補償。但是3萬元的賠償,醫院不能接受。
面對賠償金額的懸殊,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在經過12345投訴、農業農村局調查、報警處理、依法調解后,劉女士降低賠償要求至1.5萬元,而醫院則認為最多補償3000元。
精神損害賠償不予支持
就此案件,記者咨詢了律師。根據民法典規定,寵物狗屬于個人財產,不屬于人身侵害精神損害賠償范圍,應當按照一般民事侵權案件處理,本案中,醫院存在一定的過錯,注射疫苗行為與寵物犬的死亡具有因果關系,應當對寵物犬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至于劉女士所提1.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從實踐案例來看,該主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徐報集團健康融媒工作室
近日推出“亮‘健’315”系列監督報道,
現征集醫療保健、醫美醫藥、月子會所
等領域的投訴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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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第一時間安排記者進行采訪,
聯系主管部門進行調查監督。
記者 張翔宇
美編 王皎潔 校對 珵智
一審 張渝浚
二審 王巖
三審 祁淑彬
這世界沒有你的和
還能轉嗎?硬撐罷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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