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發生在去年經媒體廣泛報道的成都“寵物盲盒”事件,近期因為原告提請的公益訴訟遭駁回,再次引發關注。
2021年5月3日,有志愿者在成都市金牛區荷花池中通快遞網點發現了被打包的160多個“寵物盲盒”,事件發生后,中通快遞方面公開道歉,涉事企業也被處以罰款。兩個月后,一家名為“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能環境研究所”的機構,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認為中通快遞公司應當承擔違法承運活體動物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責任,成都中院立案受理。
2021年12月20日,該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中通公司承諾將整改,并向“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定向捐贈30萬元,用于環境保護公益項目和環境保護教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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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發生在成都的公益訴訟案件,是由北京的機構來提起訴訟?”“捐款為什么是捐給浙江的基金會而不是成都?”調解協議簽訂后,有不少網友和愛心志愿者對“多元智能”的訴訟目的產生了質疑。
2022年11月14日,法院撤銷了原有的調解協議,駁回原告的起訴。對此,12月8日,封面新聞記者采訪了律師并對話了“多元智能”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就這起公益訴訟案引發的爭議,進行了一番回應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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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盲盒”事件發生后
快遞公司承諾嚴格落實活體寄遞制度
2021年5月3日,中通公司在成都市荷花池網點攬收的160余件快件中有36只活體貓、100余只狗,檢查發現郵寄盒內無檢驗檢疫等安全證明,同時還有很多未發現的快件顯示被買家簽收。
事件發生后,中通快遞方面公開道歉,稱經調查核實,這批活體動物是平臺電商客戶線上銷售,中通快遞成都荷花池網點違規攬收,并公布了三項整改措施。
“中通快遞”對“寵物盲盒”事件的通告
2021年6月28日,北京市昌平區多元智能環境研究所-以下簡稱“多元智能”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環境損害責任民事公益訴訟。起訴狀中,“多元智能”認為,中通快遞作為依靠網絡購物潮流生存的企業,應當在快遞業務的開展過程中,按照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不得損害公共利益。由于快遞公司在攬收活體動物快遞過程中,會因多方面原因導致不少動物在途中死亡。這些缺乏檢驗檢疫的動物,無論生死,都會存在傳播病毒細菌等風險,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多元智能”請求法院判令中通公司立即停止違法活體動物承運、向社會公共賠禮道歉、消除動物盲盒危害風險、清查動物死亡數量并承擔動物盲盒帶來的生態環境損失、承擔原告各項訴訟費用等多個訴訟請求。
這次訴訟引發的風波以雙方當事人調解而暫時平息。2021年12月20日,該案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中載明,被告中通公司承諾將落實現有的活體快件寄遞業務制度、規范和整改措施,徹底消除寵物盲盒進入快遞網絡的風險,并已在法院調解前,通過官方微博發布網點違規寄遞活體動物事件的通報,向公眾、媒體道歉,專門制定了加強活體動物管理等一系列規定制度。并向“浙江省愛心事業基金會”定向捐贈30萬元,專門用于環境保護公益項目和環境保護教育項目,并承擔原告包括差旅費、合理的律師費等費用合計為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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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這份《調解協議》引發了一些曾參與“寵物盲盒”事件救助的志愿者們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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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內容遭質疑:
事發地為成都 環境保護捐款地為何是浙江?
就在這份《調解協議》公開后,多個曾參與“寵物盲盒”事件處置的公益人士提出了異議:“為何在這起公益訴訟案中,事件發生地是成都,原告卻是一家“不相干”的來自北京的機構?協議當中規定的快遞公司承擔的用于環境保護公益項目的捐款,為何不是捐給成都而是浙江的基金會?用捐款的方式代替環境評估和事件清查,又能否達到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
洛陽小動物保護協會提出的異議
有愛心志愿者告訴記者,在“寵物盲盒”事件中,其實有不少本地的志愿者,都希望快遞公司能夠清查和追溯這些“盲盒”的具體數量,以及寵物貓狗的死亡數量,但在調解協議中,他們卻看到快遞公司是以捐贈30萬元的形式,來替代對環境造成損失的評估,“我們認為不合理,根本無法起到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
也有志愿者說,對于“盲盒”中大量病死動物的尸體,如果沒有進行無害化處理,任由其扔在河溝或者垃圾桶,很有可能造成疾病傳染和環境污染,“這件事情是發生在成都的,為什么后面的捐款是捐給浙江的基金會,沒有顧及到環境污染地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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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簽訂后為何繼續審理?
律師解讀:符合法律規定
對于當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法院為何繼續審理?以及中間是否有其他組織提出異議等問題,記者也咨詢了律師。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告訴記者,中通寵物盲盒案件在法院公告雙方解釋后又繼續開庭審理,符合現行的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二百八十七條,對于公益訴訟案件,當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調解。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者調解協議后,人民法院應當將和解或者調解協議進行公告,法律規定公告期間不得少于三十日。”
郭剛律師說,根據司法解釋,公益訴訟案件公告期滿后,人民法院經審查,和解或者調解協議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法院應當出具調解書,“司法解釋中也規定,調解協議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調解書,法院繼續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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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寵物盲盒”公益訴訟代理人:
不認可駁回意見 下一步將上訴
12月8日,針對“多元智能”提起的公益訴訟遭法院駁回,以及訴訟目的遭質疑等問題,記者采訪了“多元智能”一方的訴訟代理人——湖北環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祥斌。
曾律師告訴記者,成都中院于2022年11月4日駁回起訴,駁回理由是該案中快遞運輸管理部門和動物防疫管理部門就相關責任主體違規寄運活體動物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案涉違規寄運一定數量活體貓、狗等普通動物的行為損害了環境公共利益。因此,多元研究所以中通公司違法承運貓、狗等普通動物盲盒為由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但在他和多名律師、專家學者們看來,根據《環境保護法》第二條關于“環境”的定義,“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濕地、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而根據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9年修正的《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對城鄉環境做出的規定,寵物為城鄉環境的組成部分,也應當受《環境保護法》規制,“進一步說明普通動物寵物貓狗,也屬于城鄉環境的組成部分。”
為何捐款地是浙江的基金會而不是成都?對于這一質疑,曾祥斌律師介紹,因為最開始他們并不了解成都本地是否具備類似的基金會,如果有的話,也是可以在協議當中要求捐給本地的基金會,“在我們提起訴訟的過程中,之所以存在異議,是因為異議者們混淆了公益訴訟和私益訴訟的區別,我們提出的環境保護等訴求,是以維護‘公益’為目的,而不是‘私益’。”
同時,曾律師介紹,他們希望這起寵物盲盒案件能夠推動國內動物保護立法工作,外界對于公益訴訟這一概念還存在較大的不理解,“救助者在救助中產生的相關費用,應當另外提起公益訴訟進行索賠。”他們也希望一些提出異議的人,能夠參與到這起公益訴訟中來,因為大家希望通過公益訴訟來保護動物的目的是一樣的,但是現在法院駁回了訴訟,其實對于寵物福利以及環境保護的訴求,是“兩敗俱傷”的。他說,下一步,“多元智能”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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