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首席評論員 沈彬
近日,有動物組織舉報稱,成都一快遞點的貨車裝了滿滿一車廂的貓狗準備運往外地。志愿者在貨車內共發現160多只小貓小狗,已經有4只死亡。這起“動物盲盒”事件不斷發酵。
目前,涉事的中通快遞已經做出道歉,相應網點暫停快遞攬收業務,全面自查,并配合相關部門調查;省管理中心寄遞安全負責人停職檢查,扣除其全年績效獎金。此外,涉事寵物店店主與愛之家動物救助中心達成“協議”:配合執法部門執行檢疫工作,檢疫費用將由寵物店店主承擔,完成檢疫后“貓狗由愛之家接收”。
其實,去年河南省漯河市某物流園就發生過數千只寵物滯留死亡事件,一輛載有2000多只寵物的車輛滯留當地,導致大量動物死亡,涉事的韻達快遞被頂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那么,為什么快遞寵物事件不斷發生呢?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有人引用了《<郵政法>實施細則》的規定 “禁止寄遞或者在郵件內夾帶的物品包括各種活的動物”。這是一個1990年的老規定,而且上位法《郵政法》都修訂了2次,但它并沒有修訂過。1990年時根本就沒有快遞行業,更沒有基于電商平臺的活物(寵物、生鮮水產)的銷售。事實上,這個“一刀切”的禁止寄活物的規定,已經不再執行。2018年公布的《快遞暫行條例》也沒有明確禁止寄活物。
2020年3月,國家郵政局向全行業發出通知,表述已經改成“要求規范活體動物寄遞、嚴厲打擊非法寄遞野生動物”,即,不再要求一刀切禁止寄遞活物,通知甚至要求:“對于可以寄遞的活體動物,企業應當要求寄件人進行安全妥善包裝。在運輸、分揀、投遞環節,要將內件為活體動物的郵件快件進行有效物理隔離,在確保活體動物郵件快件本身安全性的同時,避免其他郵件快件污染、損毀。”
可見,國家郵政局對于活物寄遞市場“疏堵結合”,但是,對于“可以寄遞的活體動物”的規范還需要進一步細化。
要看到相關新聞背后的“一冷一熱”,“熱”的是動物保護組織沖鋒在前,以“生命”的名義引領輿論,但是他們的訴求是動物福利。“冷”的是這類新聞背后的法益出發點,本該是動物防疫、公共衛生以及運輸安全,這些恰恰可能被忽視。作為動物檢疫的執法部門,成都市農業農村部門就表示,“我們只能對狗的運輸、防疫(執法)”。
越來越多的現人將飼養寵物作為精神寄托,傳統電商平臺、社交電商、視頻平臺上寵物銷售爭奇斗艷,網購寵物成為一個巨大的產業。在上游電商平臺,買賣寵物并不違法,但是進入中游的快遞環節后,運輸活體動物的檢驗檢疫的問題就突顯出來了。而國家的郵政局作為快遞業的行業主管部門,并不能治理上游電商平臺,這形成了治理空白。
一邊是現代“鏟屎官”“貓奴”對寵物的需求,一邊是電商平臺的天量網購數字,中間的快遞必須實施有效的規范,不能一直走在灰色地帶。目前《動物防疫法》第51條規定:屠宰、經營、運輸的動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賽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應當附有檢疫證明。那么,就應依法對于整個網購寵物行業實施有效監管。
對于國家郵政局規定的“可以寄遞的活體動物”,就應該依法寄遞,對于不能依法寄遞的,必須嚴格執法,要禁止商家賺昧心錢,也要避免合規的經營被口水綁架。
“生命至上”的修辭之外,應該做的是,對于龐大的網購寵物產業實施全鏈條合規監管,讓店家、平臺、快遞企業承擔起動物防疫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沈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