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愛狗人士來說,狗狗給他們的生活帶來的是歡樂與撫慰,對于其他人來說,卻未必如此。自從2018年,一篇自媒體文章帶火了異煙肼的另類用法以后,中國的人狗沖突,竟然演化成了一場“毒狗”運動。
今年夏天,深圳南山市某小區,2天內有9條狗被毒死。
不少狗主人遛狗后,寵物狗出現嘔吐、抽搐、四肢僵硬等中毒癥狀。而路上能撿到很多疑似被投毒的香腸。
由于毒性發作過快,很多狗主人連去寵物醫院的時間都沒有,只能守著愛犬的尸體痛哭:
毒狗,到底是“為民除害”,還是“惡劣行徑”?
輿論最終淪為了愛狗人士與恨狗人士大戰的修羅場。
毒狗,一場不應該存在的狂歡
“你愛狗,是你自己的事。”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養狗持反對意見,尤其是鄰居養狗。
中國人民大學做過一項養狗意愿調查,有趣的是,32%的非養犬人明確表示反對鄰里養犬。而養犬戶中只有3%的人認為,鄰居反對他們養犬。
出現這種分歧的原因很簡單:在狗主人享受養狗的快樂時,別人卻要承擔他們隨地便溺、狂吠亂叫、沖撞路人、咬人、傳播狂犬病……
但是反感歸反感。異煙肼的出現,引導著事態向著失控的方向發展。
根據有關統計,中國的寵物狗已經突破7000萬只,而且還在持續增長中。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你都能看到他們留下的痕跡:
私家車擋板上的尿漬,電梯里、樓道中的尿騷味,花壇、草坪中的狗屎(以及,運氣不好的話還可能出現在你腳下)……與貓不同,狗需要進行大量的戶外活動。而且狗無法自行處理自己的便溺,難免對他人的生活構成干擾,這種干擾的嚴重程度,幾乎完全取決于狗主人的責任心。
看似是人狗之間的沖突,實際上是養狗者與小部分不文明養狗的受害者之間的沖突,借由毒狗運動的發酵,最終發展為了所有養狗人和非養狗人之間的矛盾。
無論如何,遛狗不栓繩最多算一個違法行為。用一個違法行為去對抗另一個違法行為,是非常糟糕的選擇。更何況,某些極端情形中,毒狗行為足以入罪。
對于層出不窮的人狗沖突,到底應該怎樣處理呢?
不妨先來借鑒一下其他寵物文化比較成熟國家的做法:
狗要登記、上戶口。
德國柏林規定養狗必須交稅,未及時申報最高可罰款1萬歐元。此外,養狗人必須為狗購買不低于100萬歐元賠償額的責任保險。
狗在公共場合需要栓繩。
在美國,除了公園內特定的遛狗區,在其他區域遛狗不牽繩,會被處以高額罰金。
狗的主人有義務約束狗不得亂叫、沖撞路人。
美國的明尼蘇達州規定,如果寵物狗經常吠叫、追逐在公共場合正常行走的路人,后者可以起訴,如果構成妨害公共安寧,狗可能會被處死。
狗咬人,狗主人需要被追責。
在英國,如果惡犬傷人,狗主人將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 如果惡犬咬死人,狗主人將面臨最高14年有期徒刑。
不能隨意遺棄寵物狗
根據德國柏林的規定,隨意遺棄寵物狗,將面臨最高9萬歐元的罰款。
不少人會發出感嘆:這樣養狗,不是太麻煩了嗎?
當然,因為養狗就是這樣一件麻煩的事。你現在不麻煩,是因為麻煩的是你的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