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都市生活里養寵物已然成為了一種時尚,人們通過養小寵物來紓解生活和工作上的壓力,而寵物也為我們的生活增添許多樂趣,有的人養貓貓,有的人養狗狗,有的人養小兔兔,還有的人養魚、養烏龜總之,應有盡有。
近日城陽公安與4月26日,會同棘洪灘派出所將犯罪嫌疑人崔某(男,22歲,城陽人)傳喚到案。經查,性格靦腆的崔某并不像時下的一些年輕人那樣,有著打網游、泡吧等習慣,而是熱衷于收集和飼養各種各樣的小寵物,天上飛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
去年6月份,崔某在偶然的機會,在網上發現一家公司出售陸龜,并發布了一些陸龜的照片。其中一只黃色的陸龜,龜殼上有黑黃色花紋,龜體長約6--7厘米,崔某很是喜歡,便關注了該公司的官方微信號,幾次交流后,對方表示可以給崔某出具個證明,保證是這個陸龜是公司養殖的。崔某覺得該公司比較正規,便付了錢。幾天后,崔某收到快遞寄過來的一只蘇卡達陸龜和一些該公司的證明。崔某以為有了這些證明就可以養殖了,沒想到警察找上了門。
通過民警的教育,崔某才知道,陸龜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要養殖是需要到自然資源局辦理養殖許可證等一系列流程的,崔某對自己因愛好而如此草率的觸犯法律追悔莫及。目前,崔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城陽公安提示:愛好也應有邊界,一旦觸犯法律,結果只會是法律的嚴懲。廣大市民朋友在購買、飼養寵物時,要確認是否是國家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切莫因一時興起或者粗心大意而觸犯法律。城陽公安將繼續保持對涉嫌野生動物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