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一位新冠感染者上網求助寵物貓安置問題,引發外界關注。記者獲悉,小貓被民間救援隊帶走,在寵物隔離點接受隔離,今日“出艙”。
關注這只貓咪命運的同時,大量養寵物的市民也關注是否有更具建設性的方案,避免未來發生類似事件。
記者了解到,民間有不少寵物醫院、救援組織、動保組織參與寵物安置工作;政府層面曾就“寵物方艙”、攜寵隔離、協調轉移等開展不同探索。專家指出,如有統一明確的文件或制度對寵物保護進行明確,將為基層執行提供依據。
經7日隔離 小貓今日“出艙”
11月22日,網友“王珊兒”在微博上求助,自己感染新冠病毒,將被轉運至方艙醫院,被告知一同在隔離點的寵物貓將被無害化處理。之后,民間救援組織藍凌救援隊將寵物貓帶走,安置于順義區某寵物隔離點。
記者從藍凌救援隊隊長劉胤桐處獲悉,經過7天隔離后,貓咪今天被送回。因為主人尚未出艙,貓咪會先交由她的朋友照顧。
對于這只小貓的命運,民間愛心人士一直保持關注。記者在某寵物群看到,已有人分享了小貓將回家的消息,不少人表達了欣慰。
有網友留言關心貓咪未來幾天的安全,也有網友希望公布處理流程和救助方聯系方式,以便類似情況發生后能及時求救。
民間與官方的多種探索
記者了解到,針對主人隔離或感染后的寵物安置,民間及官方均有過一系列探索。
中國畜牧業協會寵物產業分會會長、北京小動物診療行業協會秘書長劉朗介紹,疫情發生以來,參與寵物保護的民間力量包括寵物醫院、社會企業、動物保護組織等。
事件發生后,一篇微信文章列出了北京18家可幫助隔離人員安置寵物的醫院清單。記者聯系了其中一位參與者、北京萌獸動物醫院院長張應軍,他介紹,海淀區幾家動物醫院已收了大約100只寵物。他們之前參與的安置工作中,一般將動物分成三個等級,包括主人在封控區、主人成為密接、主人為陽性等,經相關單位同意后,寵物會被分級別安置,“我這個電話基本上沒停,很多都是(寵物主人)出于擔心咨詢,我也讓他們不要恐慌。”
官方也曾采取多種安置方案。
有的選擇與當地寵物醫院合作,如今年5月,北京市海淀區協調了15家寵物醫院提供寄養服務;朝陽區南新園社區的240只寵物也由寵物機構暫養,朝陽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進行指導、溝通照顧方案。
有的在集中隔離點專門設置了可攜寵隔離的區域。比如去年1月,北京市大興區允許市民一人居家或和寵物一起隔離,當時一位親歷者告訴記者,隔離點將養寵物的居民安排在一個樓層,小動物中有貓、狗甚至還有鳥。另一位防疫組專家介紹,隔離點中專門安排了獸醫值班,并儲備了寵物食品。
也有地區由工作人員上門進行“留守”寵物照料。如在成都市高新區,疾控人員曾在上門過程中幫助照顧寵物;北京市西城區廣外街道椿樹館社區,社區工作人員和獸醫志愿者曾一同進行上門照護與看診工作。
除了社區、街道、區一級的嘗試,更高層級的寵物安置行動為深圳市設立的“寵物方艙”。今年3月,深圳市在福田區設立臨時“寵物驛站”,由民間醫療集團托管;今年4月,深圳市在光明區設立寵物托管中心,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方艙占地面積8500平方米,建筑面積1500平方米,犬、貓寵物托管的最大容量為300只。
安置寵物有先例 但尚無明文制度
不論是劉朗、張應軍、劉胤桐還是其他接受采訪的寵物醫院獸醫,在談及寵物安置時都提到,最重要的是獲得官方的認可,否則寵物轉運無法進行。現實是,目前關于寵物安置并無明確的制度和文件規定,各地、各社區的態度也不盡相同。
石景山區衛健委綜合監督管理科工作人員在回復記者咨詢時曾稱,以他參與過的轉運工作經歷,一般的處理方法是,主人如果沒有陽性,寵物可以帶去隔離點,如果陽性,可以交由家屬,或者由社區協調轉運安置或喂養,該區曾轉運過感染者的寵物。“王珊兒”一事發生后,該委在開會研究時也提到不能對寵物進行“無害化”處理。不過他也坦承,寵物安置屬于防控期間不斷完善的人性化舉措,沒有紅頭文件。
在北京市疾控中心更新的《集中隔離點設置標準及管理技術指引(第九版)》中,提及集中隔離點所在區防疫指揮部要成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統籌協調攜寵物隔離等相關工作。但具體如何執行、哪些部門機構參與、若主人感染寵物是否要“無害化”處理等,沒有更加細致的文件或規定。
“我相信各級政府會充分考慮寵物主人的需求,但社區的執行是不一致的。從官方的角度,主要是沒有《動物保護法》明確動物的權利、福利;特殊時期應該有寵物安置的文件,現在也沒有公開的方案。”劉朗說,如有統一明確的文件或制度,將為基層執行提供依據。
動保組織呼吁出臺安置細則
劉朗認為,啟用寵物的安置方案有其必要性。“被封控的人舍棄不了自己的寵物,人和寵物是有情感關系的,(不妥善處理)反而會帶來更大麻煩,甚至可能引發矛盾。讓人愿意配合是最重要的。”
對于安置寵物會否過多占用防疫資源的疑問,他表示,存在簡便、易行的方案。“資源其實是夠的,很多診療機構愿意伸出援手,只要得到官方的允許。譬如應急狀態可以啟用一些動物醫院只服務封控區的寵物,既能滿足需求,也避免了跨區轉運的交叉感染風險。這個負擔不給到政府,政府可以不出錢,機構也可以正常收費,關鍵是明確方向。”
在具體的處置方面,他認為,安置寵物過程中可以對其進行核酸檢測,沒問題的進行擦拭消殺、轉移;如果檢出陽性,可以進行寵物隔離,參照香港地區此前的做法,等寵物自然轉陰后回到主人身邊。
對于寵物會否感染或傳播新冠、增加疫情傳播風險的問題,香港大學病毒學專家金冬雁在去年接受新京報采訪時曾答復:“不管是貓還是狗,在人類新冠傳染中的地位和風險,并沒有確鑿的證據。”
“王珊兒”公開求助之后,北京愛它動物保護公益基金會(以下簡稱“它基金”)發出文章,希望由國家衛健委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出臺一份“涉疫寵物安置指導細則”,從“允許涉疫人員轉運”“安置寵物”“允許攜帶寵物一同隔離”到“涉疫人員集中隔離后確診為陽性,寵物應該如何安置”進行一次系統的、詳細的指導,從根本上杜絕再次發生各種各樣的寵物事件。同時對涉疫社區提出多條建議,如允許留人在家照料、允許專業寵物醫院或團隊轉移安置寵物、允許主人陽性后寵物可轉移安置、在證明寵物不再攜帶病毒后解除隔離等。
而從法律層面,對于撲殺感染者寵物是否合法的問題,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它基金”監事孫海陽曾表示,寵物不是野生動物,也不在農業農村部頒布的家畜家禽目錄中,不適用于《傳染病防治法》中提到的“授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傳染病流行時撲殺動物”規定,撲殺寵物不符合法律規定。
新京報記者 戴軒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