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7月某天晚21時左右,廈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某派出所接到一個報警電話,打電話的是租住在轄區某居民區的四川打工人夫婦,聲稱他們8歲兒子小華走失了。接警的民警要求他們立即攜帶身份證和暫住證到派出所來登記兒童走失情況。
今日的廈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來到派出所的是小華的爸爸,他們夫婦和兒子小華一家三口租住在某居民區某棟某號的303室,原來兒子小華一直在四川老家和爺爺奶奶生活,但是到了上學的年齡后夫婦倆擔心兒子無人照料,所以夫婦倆在一年前就把小華從四川老家接到廈門集美的租住地。由于夫妻倆都要打工,也沒有過多的精力去管兒子,小華平時大部分時間都在學校上課,只是中午放學的時候小華的媽媽會抽時間回家一趟給兒子做午飯,照顧兒子吃完午飯后再去上班。下午放學后,小華喜歡將門閂插上后獨自在家玩,或者一個人在屋里看電視,偶爾也會下樓在居民區范圍內玩耍。
這天小華的媽媽下班回家,一下子就用鑰匙將門打開了,于是就判斷小華沒在家。因為只要兒子在家就一定會把門插上,這樣的話她就算有鑰匙也開不了門。一開始她以為小華去和鄰居小孩出去玩了(鄰居也全都是外來打工者),所以她也沒在意,而是忙著張羅晚飯,但一直到18時30分左右,丈夫都回家了也沒見小華回來。看著外面天色漸暗,兩口子坐不住了,就下樓分頭尋找。將小華經常去的和不經常去的地方都找遍了,一直找到夜幕四合、萬家燈火的時候都沒有任何兒子的音訊,這下夫妻倆徹底急了,只好報警。
22時左右,小華的爸爸還在派出所錄筆錄的時候,腰間的手機響了,一接通那邊就傳來了妻子的泣不成聲的聲音:家中的大木箱里發現了兒子小華的尸體!
得知這一消息后的小華爸爸立即嚎啕大哭起來,民警接過電話,要求小華媽保護好現場,不要叫別人進來,隨即將情況上報給集美分局后先行趕往現場。
現場發現小華尸體的木箱
中心現場是一套帶簡易廚衛的小套間居室,門鎖完好,門窗沒有任何撬壓之類的破壞痕跡,室內的陳設也很簡單,經勘查也沒有任何明顯翻動的跡象。
小華的尸體上穿紅色短袖T恤衫,下身穿著藍色短褲,赤著腳呈青蛙狀趴臥在大木箱子里面。腦袋濕漉漉的,嘴巴內牙齒緊咬著一根編織袋的線條,身下壓著一只白色塑料編織袋和一件白色夾克衫。將小華的尸體移開后,技術人員在夾克衫上發現了幾點滴落狀的血跡。此外,箱底有大量紅色積液、經過化驗確認是帶有鹽分的水,箱底和箱外發現了若干白色的藥片(后經鑒定是干燥劑和樟腦丸);木箱的東、南、西三面的地板上散落著紙箱、拖鞋、沐浴露瓶子、香水瓶子以及鈣片等瓶瓶罐罐。
小華陳尸的那口箱子是一只很普通的大木箱,使用極為常見的掛鎖搭扣。經過警方數十次的箱蓋下落關閉試驗,發現搭扣有80%的可能性會自動扣上,這個時候不掀開搭扣就無法開箱。小華的媽媽也證實:她在打開箱子前搭扣是處在扣住的狀態。
木箱用的掛鎖搭扣
小華的媽媽一邊哭一邊說:她坐在家里時,突然有個念頭——兒子沒有出門!隨即向床下和衣柜里尋找,結果一無所獲。扭頭一看,就注意到自己的拖鞋放在家里那口空木箱子旁邊。兒子平時就喜歡穿著這雙拖鞋在屋里走來走去,她心里一激靈,過去將箱子打開一看:就發現兒子四肢彎曲面朝下趴在箱子里面,一摸已經全身冰涼。
當夜,廈門市公安局法醫室的王法醫將小華的尸體運到了位于中華墓園的一間只有30平方米的解剖室,連夜對尸體進行了尸檢(當時廈門公安就這一處解剖室一個解剖臺,尸體多了就得“排隊”)。
廈門中華墓園
尸體表面可見分布于體前側的暗紅色尸斑,數量很多,一間基本固定,按壓僅略微褪色。各個關節出現呈中等強度的尸僵。兩眼瞳孔縮小至直徑0.2~0.25厘米;左嘴角和會厭部似有腐蝕現象,會厭部黏膜呈灰褐色。
尸體頭部有較重的外傷,生活反應不明顯,主要分布在前額和頭側,枕部未見損傷;兩肘以及膝關節有生活反應不明顯的輕度損傷,右側腰部有一處死后傷(皮革樣變);有類似中毒的征象,但沒有檢出常規的毒物。
經過解剖后發現,死者的腦橋失職可見散在挫傷和出血灶,并有腦組織充血和水腫現象。
王法醫初步判斷小華死于窒息死亡,但是什么原因造成窒息目前尚不能定論。
不過,集美分局的偵查員估計可能是小孩子調皮,自己藏進了木箱子里頭玩,箱蓋子蓋住出不來被活活悶死在箱子里面呢?
這樣的假設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小華的父母、鄰居以及小華的學校老師和同學都一致承認小華比較淘氣,喜歡搞一些小惡作劇,也喜歡和鄰居的孩子們一起玩“躲貓貓”的游戲。
躲貓貓
但是,孩子會因為玩“躲貓貓”而自己進到箱子里嗎?這一點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如果孩子是被兇手弄死后放進箱子里也有可能造成這種現場情況。死者的額頭、四肢的肘部和背部留有明顯的外傷,因此不能排除被他人加害的可能性。而且箱子底部的大量積液是否是兇手將孩子摁在水中窒息后放入箱中留下的呢?還需要細致的排查才能得出答案。
按照他殺的假設,偵查員確定以中心現場及周邊為重點排查范圍,以小華的父母、現場居民樓的住戶以及周邊人員為重點對象進行排查,排查重點是小華父母的社會關系、夫妻關系、鄰里關系以及小華在學校與老師和同學之間的關系。
經排查,小華的爸爸在郊區的一處工地當水泥工,多數時間住在工地,每隔幾天回租住地和妻兒團聚。出事當天小華的爸爸剛好回家,經工地工友和工地監控記錄證實,他是16時整搭車離開工地,18時30分左右到家,所以小華的爸爸可以排除嫌疑。
小華的媽媽在附近的鞋廠上班,每天12時20分下班回家給小華做午飯,13時10分出門上班,到廠里的時候是13時20分,下班的時候是17時整,到家時約17時10分,然后就開始張羅晚飯到18時30分丈夫回來,以上的時間點都能找到證明人。所以小華的媽媽也可以排除嫌疑。
此外,小華的父母平時和街坊鄰里的關系還算可以,不曾有過什么糾紛,仇殺可以排除。夫妻之間感情正常,沒有其他曖昧關系,情殺可以排除。兩人之前已經有一個女兒,小華是“超生”的二胎,夫妻倆因此被罰了款,但是即便如此夫妻倆依然很寶貝這個得來不易的兒子,親子感情很好,也沒有道理會謀害自己的親生兒子。
小華一家所租住的樓房里一共有20戶共32名鄰居,經查當天有21人在廈門各區上班,3人在漳州打工,有8人留在租住樓中,經排查全部不具備作案時間。
小華就讀的小學班上一共有45名學生,均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經查訪,小華和班上同學關系尚好,案發當天午飯后小華來學校后表現也很正常。
根據現場周圍鄰居的反映,案發當時沒有聽到來自現場房間方向的任何異常的聲響,對現場周圍店家的調查也沒有查到任何異常,調取周圍的監控錄像也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員。
綜上所述,警方認為小華的父母不具備作案動機和時間;社會關系單純,交往的人群中也沒有值得懷疑的對象,經濟條件也不佳,被侵財的可能性也很小。
這樣一來,孩子自己進入箱內、箱蓋意外扣死導致孩子窒息而死的可能性就增加了。但是要證明這一點,就要解決兩個問題:
1、小華身上的傷情怎么解釋?
2、箱子里的積液從哪里來?
20多天后,案件毫無進展,這兩點始終沒有得到證明。王法醫沒辦法了,只好老老實實地撥通了自己的老師——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法醫室主任陳世賢的電話:“陳老師,我們這里發生了一起命案,請教了好幾個人,都搞不清楚死因性質,想請您給看看,究竟是不是兇殺,如果是兇殺我們還要繼續偵查……”
陳世賢的回答是:“現在我手頭有個鑒定要做,暫時不能出差,如果你們這里著急的話,就把案情材料傳給我看看……”
……
在研判完傳真過來的案情材料后,陳世賢也覺得這案子也是頭一次遇到,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參考,只能邊干邊摸索。
聽取案情介紹的陳世賢(左一)
根據傳真過來的尸檢報告和尸體照片,陳世賢確認小華的死狀符合窒息死亡的現象。根據此案的尸檢情況可以排除勒、扼等機械外力壓迫窒息,沒有足以引起窒息的外傷,也沒有檢出常規毒物,沒有發現疾病、電擊等引發窒息的癥狀。剩下的只剩下溺水等堵塞性窒息和環境缺氧導致的窒息這兩種可能不能排除,分歧就集中在這里。
認為是溺水而亡的重要依據就是死者的衣服潮濕以及箱內的大量積液,認為是人為謀害的依據是死者身上的大量外傷。
陳世賢認為,死者衣服潮濕和箱內的積液應該是汗液造成的。箱內環境缺氧是一個逐漸的過程,因為箱內的空間是密閉的,空氣不流通,體溫散不出去,溫度自然升高,打不開箱蓋所以呼吸困難,孩子必然精神緊張所以拼命掙扎,交感神經極度興奮,致使出汗不止,直到大汗淋漓,造成木箱中的大量積液——這屬于一種身體本能反應,只不過這種情況在日常生活中極為罕見。
另外,陳世賢認為出汗的汗水和溺水形成的積液是有區分的,箱內的積液量雖然不少,但是分布卻不多,達不到溺水衣服濕透帶來的水量,而且頭發濕得比衣服還要厲害,符合小孩子出汗的特點。
工作中的陳世賢法醫(右2)
至于孩子身上的損傷,陳世賢認為是小華被悶在箱子內后拼命掙扎導致的,頭部和肢體突出部位形成挫傷擦傷可以作為證明;眼睛瞳孔縮小與腦干部位損傷相關,這和尸檢所見相吻合。口腔中有少量泡沫,符合箱中窒息而死的體表現象。
腰上的那一處皮革樣變,陳世賢認為并不是死后傷,該處傷口擦傷比較輕微,但有些許皮下出血。一般生前形成的皮革樣變創面可見皮內或皮下出血,死后的擦傷則無皮內和皮下出血。考慮到擦蹭傷的程度,陳世賢認為腰上這一處傷也是生前造成的,至少應該在尸檢報告中表述為“不能確定是生前還是死后形成”更準確,反正不能表述為“死后傷”。
結合案件的查訪結果,沒有發現存在結怨、報復等方面的因果關系或作案動機,沒有發現可疑的于本案有關的其他人和事。所以陳世賢初步認為此案屬于狹小空間窒息死亡的可能性比較大。
謹慎起見,陳世賢在第二天特地打電話給王法醫,囑咐他要了解現場木箱的相關數據以及小華的身高和臂長等數據。王法醫很快按要求將木箱長寬深和小華的身高、臂長等數據,乃至包括頭頂箱蓋式形成的縫隙一一進行測量后傳真給了陳世賢。根據這些數據,陳世賢確信小華的死亡直接原因就是木箱內窒息死亡無疑。
……
幾天后,陳世賢接到了王法醫的電話,王法醫告訴他案子結了。兩個住在同一棟樓里的鄰居孩子終于忍不住,向警方說了實話:那天16時30分左右,他倆和小華在小華的家里玩“躲貓貓”游戲,不知道小華躲哪里去了,他們找遍整個屋子都沒有找到小華,于是就自己回家了。也沒有告訴自家大人,如今天天晚上做噩夢夢到小華,終于忍受不住良心的譴責說了實話。
對于這個結果,小華的父母表示認可,并對公安法醫嚴謹的論證,還原了兒子的死亡過程表示感謝。
陳世賢法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