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訓練中,只要發現犬努力去做你所希望它做的事,就應當用親切的言行予以表揚,有時還應喂些食物予以鼓勵;而使用威嚇的語言或打犬只能得到相反的結果。訓練小犬時,不能要求它什么都服從,這正象對小孩不能提出這樣的要求一樣。但是在飼養過程中,必須給犬指明對它禁忌的事。
這樣,隨著年齡的增長,犬就學會了服從。若發現犬做不允許它做的事時,就要懲罰它。應該指出的是,這里的懲罰不是打犬,而是抖動犬頸上的項圈,嚴厲的呵斥或輕輕的拍它一下。但只有在當場抓住它不允許做的事時才能實施懲罰。事后的懲罰是錯誤的,否則犬會理解為它做什么事都是錯誤的。
根據工作、生活的需要以及犬的接受能力,可對犬進行訓練的項目是很多的。如繩索引導、自由跟隨、坐下、前來、就位、停站練習。還有在指定地點丟放物品、進入、銜取、跳躍、越障和攀緣、撲咬、追蹤與搜索、護衛與守護訓練等等。訓練者和養犬者可根據自己的需要、愛好及自己犬的特性,選擇具體的訓練項目。具體訓練方法也可自己在實踐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