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已經說的太多了,我多少都顯麻木西安魏瑪犬。
遛狗不拴繩西安魏瑪犬,違規養犬,說歸說,做歸做,誰做到了,是狗主人,還是執法者?
2019年8月27日下午19時12分,在城市運動公園西安魏瑪犬。
健身人群如潮,大人小孩都有,公園門口,警示牌明令禁止寵物入內,可就在竹島附近,有遛狗者,雖拴繩,西安魏瑪犬。可也是隨意跑,把整個一米多寬的木質步道全占了,也沒有因有行人而收繩管狗。我們只好下步道,站在了草坪上給狗讓道。
進公園的狗己經違規西安魏瑪犬,也敢違規,那么多保安、管理人員,沒有一個人去制止。
在小區遛狗,不限制時間。物業雖立了好多清便箱,方便狗主,狗主根夲置之不理,而且沒走幾步就把狗繩解開了。狗主在前面走,狗在后面拉了,狗主只是瞅一眼,也不去管,隨即走人了之。
有一次,小區有人報警,警察來了之后,要把狗帶走。可狗主人坐地上抱著狗,不讓帶走。警察打電話叫來了報警人,結果狗主人還與報警人對罵了起來。最終結果是,警察勸了一下雙方,走了。這事也不了了之。
我的那次經歷很懸,在電梯口等上電梯,結果梯門一開,一個狗先沖了出來,跳起一米高,向我捕來。我來不及防范,隨即向后退了二米,狗才被跟著出來的狗主人叫住了,如果是小孩,那可就慘了。
我希望整治遛犬,落到實處,不只是說教而已。如果限養辦,一天進一個小區,變被動為主動,一年下來,成效會很顯著。
從限養開始,從整治起步,對無證、不拴繩或不帶狗證遛狗者,一律沒收,不做解釋、規勸。
建議:
1.不帶證者,先沒收,第二天憑證交200一500元罰款,再把狗領回去。
2.無繩的流浪狗,或無證有主人均按流浪狗全部逯捕。
3.限制養狗數量,逐年減少辦狗證。
4.一環內徹底禁養,二環、三環內禁養大型犬。
5.對犬傷人后,狗主人要立即陪同傷者去醫院就醫。醫院打防疫針治療前需要狗主人出示身份證報備,醫院通報限養辦,以后此人及夲戶口夲上人再不準辦證養犬。
6.對養犬者,收取消費稅,每只狗按小、中、大收費5000.、一萬、兩萬。稅費且逐年增加。
7.在幾年內,達到城市禁養。
西安市長安區哪里有辦狗證的?需要多錢?都需要帶什么?
需要材料:
1.區、縣級以上動物防疫部門的《犬類免疫證》;
2.養犬人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
3.單位養犬的證明或介紹信;
5.犬的彩色照片一張(3×5寸);
5.犬類傷害他人責任保險的保單。
首先要有居住地證明,派出所、居委會、街道辦、甚至物業公司都可以開這個證明-如果戶口本和本人現在居住地相符的話,就不用開證明,帶上戶口本就行?,然后帶上身份證和證明(戶口本),還要有一張狗狗的五寸彩色照片。到養狗管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在管理辦公室,首先領一張表,填好。然后交上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錢。就可以獲得狗證。共425元,其中管理費300元,工本費75元,疫苗50元。
到西安市公安局限制養犬管理辦公室長安區分局辦理:長安區北長安街24號。坐公交車,西長安街東口下。
在西安養狗辦證需要哪些條件?
身邊越來越多養狗養貓的小伙伴
作為一個鏟屎官
又累又氣又是大大的開心
但是養狗的小伙伴們你們知道嗎
在西安不是所有狗狗都可以抱回家哦
養狗不僅要登記
還不能隨便遛
關于養狗遛狗
西安有限養犬條例具體規定哦
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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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重點限養區與一般限養區
第九條 本市實行劃區域限制養犬。
三環路以內區域及三環路以外的城鎮居民居住區、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醫院、文物古跡保護區、風景名勝游覽區等區域為重點限養區;其他區域為一般限養區。
第十條 個人申請養犬符合條件的,重點限養區內每戶限養一只;一般限養區內每戶養犬不得超過兩只。
0 2
限養區限養什么狗狗
第十一條 重點限養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單位飼養或者一般限養區內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須實行拴養或者圈養。 烈性犬、大型犬名錄由市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0 3
養狗狗要登記和年檢
第十二條 本市實行養犬登記和年檢制度。
申請養犬的個人、單位應當到所在地區、縣公安機關辦理養犬登記手續。未經登記,不得養犬。
養犬登記證每年檢驗一次。
申請養犬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個人申請養犬登記的:
1.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暫住本市的合法證件;
2.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有固定的居所。
單位因工作需要申請養犬登記的:
1.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有犬籠、犬舍、圍墻等防護設施;
3.有專職管養犬只的人員;
4.有健全的養犬安全管理制度。
申請養犬登記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個人申請養犬登記:
1.養犬人身份證件;
2.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具有固定居所的證明;
3.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犬只的檢疫免疫證明。
單位申請養犬登記:
1.書面申請材料;
2.單位主體資格證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4.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犬只的檢疫免疫證明;
5.符合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
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養犬登記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準予登記,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并為犬只植入電子標識;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說明理由。
經登記所養的犬只,因搬遷、出售、贈與等原因發生變更的,養犬、購犬和受贈的個人、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犬只死亡或者失蹤的,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持《養犬登記證》到公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養犬登記證》、犬牌損毀或者遺失的,養犬人應當到辦證機構申請補發。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犬類管理信息系統和犬只管理電子檔案,實行電子標識跟蹤監管。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無證犬只及其他違法養犬行為。
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按年度繳納限養費。具體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盲人、肢體重殘人飼養的導盲犬和助殘犬免繳限養費。
養犬人、養犬單位繳納的限養費,在財政行政管理部門監督下專項用于限制養犬管理工作。
0 4
登記養狗和年檢之前需要防疫證明
本市實行犬只狂犬病強制免疫制度。
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到當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動物防疫機構和動物診療機構對飼養的犬只進行狂犬病檢疫免疫,取得犬只檢疫免疫證明后,方可辦理養犬登記或年檢。
犬只狂犬病免疫應當按照疫苗有效保護期定期進行。
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分區域指定動物防疫機構和動物診療機構實施犬只檢疫免疫,為犬只檢疫免疫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務。
被指定的動物防疫機構應當為實施檢疫免疫的犬只建立檢疫免疫登記卡和信息管理檔案。
第二十三條 養犬人、養犬單位發現飼養的犬只感染或者疑似感染狂犬病的,應當立即采取隔離等控制措施,并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從事犬只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并接受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0 5
狗狗去世不能自行處理尸體
第二十五條 犬只死亡的,養犬人、養犬單位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將犬只尸體送至指定的無害化處理場所,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亂扔犬只尸體。
第二十六條 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狂犬病狀況進行監測和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狂犬病預防、控制措施。
發生狂犬病疫情時,市、區、縣人民政府及農業、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疫情劃定疫點、疫區,并依法采取緊急防控措施,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無條件予以配合。
0 6
養犬行為規范
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依法文明養犬,遵守下列規定:
1.定期進行犬只免疫,依法辦理犬只登記、年檢;
2.攜犬出戶時,為犬只掛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牽引帶牽領;牽引帶不得超過兩米,在行人擁擠時自覺收緊牽引帶;
3.攜犬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避開高峰時間并主動避讓他人;
4.犬只有攻擊人行為時,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5.保持犬只衛生,制止犬吠,不得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6.及時清理犬只排泄的糞便,不得污染市容環境衛生;
7.不得虐待、遺棄飼養的犬只。
禁止攜帶犬只進入下列區域:
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幼兒園;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圖書館、體育場館、文化娛樂場所;
餐飲場所、商場、賓館;
公共汽車、城市軌道交通、出租車小汽車及候車場所;
城市廣場、公園、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區;
其他明示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區域。
以上禁止區域,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攜帶助殘犬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烈性犬、大型犬因免疫、診療等原因確需外出的,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為犬只帶上嘴套或將其裝入犬籠。
第三十條 養犬人、養犬單位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公路亂跑亂竄造成交通事故的,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養犬單位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先行支付醫療費用,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鼓勵養犬人、養犬單位對飼養的犬只實施絕育措施。養犬人、養犬單位對飼養的犬只實施絕育的,憑犬只實施絕育的手術證明,減半收取限養費。
鼓勵養犬人投保犬只傷害他人責任險。
0 7
違反養犬規定有哪些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重點限養區內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處理,每只犬可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逾期不處理或者處理后犬只返回的,沒收其犬只。
單位或者一般限養區內的個人未對烈性犬、大型犬實行拴養或者圈養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只犬可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并可對其犬只進行適當處理。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個人和單位飼養犬只未進行登記或者年檢的,由公安機關收容其犬只或者暫扣其《養犬登記證》,責令限期補辦手續,每只犬可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逾期未補辦手續的,沒收其犬只。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逾期不辦理變更、注銷手續或者養犬登記證、犬牌損毀或遺失不補辦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每只犬可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其犬只。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未定期對所養犬只進行狂犬病免疫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強制免疫,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并可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未將犬只尸體送至指定的無害化處理場所進行處理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無害化處理;拒不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代為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每只犬可并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三、四、五項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定,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清除污物,并可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七項規定,虐待、遺棄犬只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并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容犬只。養犬人五年內不得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攜犬進入禁止犬只進入區域或者烈性犬、大型犬因免疫、診療需要外出,未將其裝入犬籠的或未帶嘴套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每只犬可并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開設相關經營活動場所影響居民生活和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并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看了這么多規定
本寶寶抱緊了我的小貓咪
莫名的有點小竊喜
不過大家不要捉急
這么多規定也是
為了給大家一個更加和諧的養狗環境哦
畢竟這樣一來大家都是官方認可的鏟屎官和愛犬
在規定地方遛可以安心奔跑
總之
文明養狗狗安全遛狗
從每一位鏟屎官做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