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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琥珀膽堿,它是一種煙堿型乙酰膽堿受體激動劑。它屬于肌肉松弛劑,被用于全身麻醉。同時琥珀膽堿還被用于注射死刑;亦有人將其用于謀殺。靜脈注射偷狗電槍:用1-5%溶液,一次量1-2mg/kg。用0.1%溶液配合5%葡萄糖液稀釋,一分鐘內即出現肌松作用,通常從頸部肌肉開始,逐漸波及肩胛,腹部和四肢。2分鐘時作用達高峰,通常于5分鐘內作用消失。琥珀膽堿是具有去神經節阻斷作用,常用劑量不引起組胺釋放,但大劑量仍可能使組胺明顯釋放,而出現支氣管痙攣、血壓下降或過敏性休克。也可致心率減慢及心律失常。中毒后沒有特效解毒劑,只有人工呼吸和期盼毒鏢劑量不大。
第二種是氫化物,常見的有氰化鈉,氰酸鉀等偷狗電槍。氰化物進入機體后分解出具有毒性的氰離子(CN-),氰離子能抑制組織細胞內42種酶的活性,如細胞色素氧化酶、過氧化物酶、脫羧酶、琥珀酸脫氫酶及乳酸脫氫酶等。其中,細胞色素氧化酶對氰化物最為敏感。氰離子能迅速與氧化型細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價鐵結合,阻止其還原成二價鐵,使傳遞電子的氧化過程中斷,組織細胞不能利用血液中的氧而造成內窒息。中樞神經系統對缺氧最敏感,故大腦首先受損,導致中樞性呼吸衰竭而死亡。此外,氰化物在消化道中釋放出的氫氧離子具有腐蝕作用。吸入高濃度氰化氫或吞服大量氰化物者,可在2-3分鐘內呼吸停止,呈“電擊樣”死亡。口服氫氰酸致死量為0.7~3.5mg/kg;吸入的空氣中氫氰酸濃度達0.3mg/L即可致死;口服氰化鈉、氰化鉀的致死量為1~2mg/kg。如果偷狗賊用的是口服氰化物,可以在發現后最快的時間里用1:2000的高錳酸鉀進行洗胃,3% 亞硝酸鈉0.2ml/公斤靜注,每分鐘注射2ml。如果判斷出狗是中的氰化物毒,接觸的時候一定要做好防護措施,以免中毒。
第三種就是各類獸用麻醉劑偷狗電槍。846麻醉劑,保定寧,鹿眠寶(MP合劑),犬眠寶(QFM合劑),豬眠寶,復方氯胺酮注射液,異丙酚等等。如果是中麻醉劑類的毒鏢,只要是劑量在安全范圍內,狗可以在一段時間后醒來。
奉勸偷狗賊一句偷狗電槍,為了那么一點點錢做這種事不值得。
在農村,如果你碰到偷狗賊,你首先會怎么做?
這種現象在農村還是時有發生的偷狗電槍,比較讓人憤恨!
我家就丟過一條很好的狗,從哪個時候我就不養狗了,因為一條狗,你從小把它養大耗費的精力,投入的情感,沒養過的人是體會不到的。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不會因為你的窘迫而背叛你,只要認定你是主人后,會一直忠于主人。
這是其他動物不具備的特點,而且善解人意,會在你高興的時候,給你撒歡,分享你的快樂,會在你憂愁的時候,默默地陪伴你,分擔你的憂愁,會在你偶爾出行的時候,勇敢的給你看家護院。
所以如果要是我看到偷狗的人,會從心里,無比憤恨的,不管他是什么原因,也不值得同情,
即便是他生活窘迫,或是多少借口,也會讓他付出代價。
當然我們也不能因為憤恨這種人,就施以暴力,因為如果那樣就也觸犯了法律!
所以我一定會報警,相信人民警察會給偷狗的人以應得的懲罰。
只是懲罰力度應該加大,現在遇到這種事情,大多還是罰款,拘留,了事!
所以根本不能對偷狗者,夠成威懾,因為產出比不夠,抓到偷狗者罰幾百,幾千,偷兩次就夠了,出來還會繼續偷,所以加大處罰力度,才會杜絕這種現象。
個人見解,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對于那些偷狗賊,抓住能判刑嗎,有何依據?
謝謝邀請!
對于那些偷狗賊,抓住能判刑,我國有《刑法》里面針對[盜竊罪]有明確規定。
首先,作為一個養狗人,對于偷狗賊是憎恨的,對于偷狗賊來說,狗狗的命不是命,狗狗只是他們掙錢的東西,但是對于養狗人來說,狗狗是親人。
其次,很多偷狗賊認為偷狗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就算被抓住,最多就是一點經濟賠償,不會判刑,如果是這種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
最后,偷狗按盜竊罪論處,把偷狗數量加在一起,計算總的盜竊價值,按照總價確定判刑標準。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可能是無期徒刑。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到你,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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