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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鄰居吵架主人放出藏獒咬人 被判賠償八千余元

      我們大型犬有時候是為了給自己安全感看家護院,可不能夠是為了打架的,在江西省上饒有一個藏獒的主人在人發生爭執的時候,藏獒主人任由自家的藏獒咬人最后被原告告上法庭然后得到了相應的懲罰,賠償

      我們大型犬有時候是為了給自己安全感看家護院,可不能夠是為了打架的,在江西省上饒有一個藏獒的主人在人發生爭執的時候,藏獒主人任由自家的藏獒咬人最后被原告告上法庭然后得到了相應的懲罰,賠償了原稿總計八千多元,所以還是提醒各位主人要看管好自己家的寵物

      和鄰居吵架主人放出藏獒咬人 被判賠償八千余元

      近日,江西省上饒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陳水仔賠償原告毛青云醫藥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8769.53元。

      原告毛青云與被告陳水仔兩人系鄰居。2014年7月20日上午7時許,被告陳水仔妻子在自家門口給藏獒(無證飼養管理)梳毛,期間被告陳水仔將其三輪車停在自家門前路上,此時原告的兒子毛曉春騎電動車路過,被陳水仔的車子攔住。毛曉春到家后將該情況告訴原告毛青云。原告則到場與被告陳水仔理論,雙方發生爭吵,爭吵中藏獒將原告左小腿咬傷。被告夫婦將藏獒牽回家中,被告拿出三角叉到了屋外,原告與被告繼續爭吵,兩人又進入被告家中,原告撿起柴刀用刀背砸被告手臂并搶走三角叉,期間,原告又被藏獒咬傷左手臂。

      法院審理后認為,藏獒屬于烈性犬范圍的危險動物,禁止個人飼養,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條的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告陳水仔飼養管理藏獒嚴重違反法律,因此原告毛青云被藏獒咬傷實行無過錯責任,不得進行過失相抵,被告陳水仔應承擔全部侵權責任。原告毛青云的醫療費、誤工護理費等損失應由被告陳水仔全部賠償,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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