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飼養寵物的過程中肯定是避免不了狗狗生病的狀況的,或者是給狗狗做絕育的手術。一般情況下狗狗出現一些毛病基本上都是到寵物醫院去治療,有時候一些醫療事故的發生也在所難免的,如果是有過錯的一方是肯定是需要負起責任的。
一條寵物犬在絕育手術中意外死亡,開啟了長達一年多的訴訟過程。寵物主人狀告醫院索賠117373元。羅湖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寵物主人7373元,并承擔鑒定費17600元。雙方均對判決不服上訴,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一審羅湖法院查明,原告劉某某育有雪納瑞母犬一只,取名MONEY,6歲。去年5月19日,劉某某將犬只交付被告深圳市瑞鵬寵物醫院有限公司進行絕育手術,但犬只在手術過程中死亡。劉某某因該手術支付了2373元。劉某某將寵物醫院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醫院退回醫療費2373元,賠償損失6萬元,賠償精神損失4萬元,賠償律師費用15000元。
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鑒定,結論顯示犬只符合藥物致過敏性休克死亡,醫院在手術和搶救過程中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與犬只死亡有因果關系,責任參與度為91%~100%。
一審法院認定醫院承擔賠償責任比例為100%,同時認定劉某某的損失為醫療費用2373元,財產損失3000元(因原告表示不主張對犬只價值進行鑒定,故法院參照網上價格酌情認定),精神損失2000元,因此判決醫院向劉某某賠償損失共計7373元,并承擔鑒定費17600元。
原、被告雙方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昨日,此案在市中院二審開庭。劉某某由父親劉某、醫院由代理律師出庭應訴。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