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寵物狗隨處可見,可能被一般狗狗咬一下,大家都不會怎么在意,但是被藏獒咬了呢?藏獒的兇猛有目共睹的,在嘉定就發生了這么一件事高先生被一直成年藏獒嚴重咬傷,其賠償金額竟然高達17萬,這到底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讓小編來帶大家了解下吧。
嘉定一塑料公司老板高先生正親自將樣品送至其合作的工廠,未料到達該廠后不久,隔壁化工公司內突然沖出一頭成年藏獒撲到他身上,并開始瘋狂撕咬。數分鐘后,高先生腳踝、小腿、大腿、手臂等身體多處被咬傷撕爛,事后輾轉多家醫院進行治療。經相關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構成十級傷殘。由于賠償事宜協商未果,高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化工公司及其兩股東(兩犬主)共同賠償17萬余元。
高先生認為,藏獒系化工公司兩股東所有,其被咬系對方未盡妥善管理職責所致,且在其呼救期間,無人出來制止,直至藏獒自行放棄攻擊離開,故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及其股東辯稱,藏獒系由公司栓養而非股東個人飼養,即便高先生受犬傷,也無證據證明是由此藏獒撕咬所致;另,高先生要求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主體不適格。故要求駁回高先生的訴請。
法院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法院查明,本案中的化工公司違反相關規定,未辦理登記手續飼養藏獒,且未對所飼養的藏獒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了高先生的損害,化工公司的行為與高先生的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且對損害存有過錯,故應承擔高先生損失的全部賠償責任;至于高先生要求兩位股東承擔賠償責任,因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藏獒系其飼養,對此訴請不予支持。根據相關的舉證事實,法院最終作出了如上判決。
經國家規定養一些大型的狗狗的都是需要養狗證的,而一些具有很大攻擊性的狗狗我們更加應該看管好他,防止其出來傷害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