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懷化市《實施辦法》規定對亂讓動物尸體的行為將面臨最高三千元的罰款。人類隨意棄置動物尸體的現象特別多,給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市畜牧水產局動物防疫監督站站長舒曉亮介紹,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是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應對其病死動物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并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報告動物死亡及處理情況。如果隨意丟棄或屠宰、經營、運輸,將會受到嚴厲的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
《實施辦法》規定,對棄置家禽尸體的,處每只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對棄置家畜尸體的,處每頭(只)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最高罰款不超過三千元。并對違反規定,將無害化處理后的產品作為食品銷售或者用于食品生產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實施辦法》還明確規定,動物飼養場、隔離場、屠宰加工場所、畜禽交易市場等具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的,應當按照規定對病死動物、染疫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各縣 (市、 區)要根據畜禽養殖、疫病發生和畜禽死亡情況,合理布局、建設無害化處理中心,配置無害化處理設施,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無害化處理中心。無害化處理中心應當將動物尸體的來源、數量、無害化處理方式和無害化處理后產品的處置情況詳細記錄,并建檔保存五年以上。
地方各級政府對本地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負總責。對于公共區域無主動物尸體的處理,根據地域管轄的原則,由發現地的縣級水行政管理部門、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環衛管理部門負責區域內江河、湖泊、水庫和城市公共場所等地棄置動物尸體的收集清理。對動物尸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補貼,對非法處置動物尸體的設立黑名單和舉報獎勵制度。
據了解,國家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財政補助原則是“誰處理,補給誰” 。國家規定生豬規模養殖場 (區)和生豬散養戶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享受國家財政補助,每頭補助 80 元。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包括病害豬損失補貼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病害豬損失補貼為 800 元 / 頭,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為 80 元 / 頭。
動物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動物的尸體應該如何解決這成為了一大難題。有些家長很不負責的把動物的尸體隨意的棄置,這給環境衛生造成看很大的影響,家長應該動物尸體進行活化,遠離居住區、道路和下水道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