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浙江一名司機撞死小狗后離開,結果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這種類似的事件也接二連三的發生,昨日大足火車司機黃師傅在公路上行駛的時候撞到了一條突然竄到公路中央的寵物狗,當場死亡,狗主人攔住司機要求賠償,但警方認為狗主人需要對寵物狗死亡負全部的責任。
寵物狗主人于女士(右一)傷心不已 大足警方供圖
輪胎上的血跡
寵物狗竄上公路被撞
8日下午3點過,大足警方接到貨車司機唐師傅報警,稱自己駕車在大足區一路段上行駛時撞死了一條寵物狗,狗主人于女士非得讓他賠一條一模一樣的狗。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事發現場。
原來,當天于女士帶著自家寵物狗“旺財”出門,沒拴鏈子,只讓“旺財”跟在她身后。“一輛貨車突然從我身后駛來,‘旺財’可能被貨車聲音嚇到了,迅速從公路邊竄到公路中央,正好撞上了貨車油箱。”于女士傷心地說。而貨車司機唐師傅一直看著前方,根本沒有覺察到“旺財”的情況,貨車右后輪從“旺財”身上碾壓了過去,“旺財”當場便沒了動靜。
主人沖出百米攔停貨車
于女士拼命追趕唐師傅的貨車,在追出去100米后,于女士在一個彎道處將貨車攔了下來,唐師傅這才意識到撞上了于女士的寵物狗。“我開始確實沒注意到有一條狗跑到公路上來了,車碾過的時候確實顛簸了一下,我當時覺得可能是路面不平。當我從后視鏡看到于女士在追的時候,馬上就把車停下來了。”唐師傅說。
于女士稱,自己養“旺財”有1年多了,對她來說,“旺財”就像她的孩子,所以她一直要求唐師傅賠一條一模一樣的狗。
經調查,民警認定,由于于女士沒有給“旺財”拴鏈子,所以她應當對“旺財”之死負全責。在民警的調解下,于女士認識到了自己的過錯,不再執意要求唐師傅賠償;而唐師傅則主動表示了歉意,賠償了于女士300元。
讀解
若引發事故
狗主人將擔責
警方表示,根據《重慶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重點管理區域內攜犬出戶的,必須由成年人牽領。對于這起事故,“旺財”的主人于女士沒有對其寵物狗進行牽領,任其在公路上自由活動,不僅讓寵物狗處于危險之中,也給公路上的其他車輛和行人帶來了不安全因素,所以于女士應當對自己愛犬的死亡負全部責任。同時,唐師傅在事發時并不知道自己撞死了一條狗,事后也及時停車并報警,所以唐師傅不屬于肇事逃逸,也不用擔責。
江北錦揚律師事務所律師倪世鈞則表示,如果“旺財”隨意竄上馬路,最終導致唐師傅的貨車受損或唐師傅本人受傷,或導致唐師傅駕駛貨車造成他人身體及財產損失,那么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于女士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唐師傅由此造成的損失可以訴諸法院,要求于女士承擔全部或部分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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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撞死狗怎樣劃分責任
車輛撞死狗,到底該怎樣劃分責任呢?大足警方及江北錦揚律師事務所律師倪世鈞對可能出現的以下4種情況進行了分析。
車沒跑,狗沒拴鏈子或主人牽領不當
根據《重慶市養犬管理暫行辦法》和《侵權責任法》,狗主人需承擔全部責任,由此引發另外的交通事故后,司機可向狗主人索賠。
車沒跑,狗拴了鏈子且主人進行合理牽領
司機不構成肇事逃逸,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機需對狗的傷亡及由此引發的其他交通事故負全責。
車跑了,狗沒拴鏈子或主人牽領不當
司機將被認定為肇事逃逸,但并不需要承擔所有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肇事逃逸會被推定為承擔全部責任,但該法同時規定,“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同時,《侵權責任法》也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肇事司機能通過車載攝像等證明狗主人有過錯,肇事司機是可以減輕自己所需要承擔的責任的。
車跑了,狗拴了鏈子且主人進行合理牽領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機將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并需要承擔所有責任。
司機按照規定在公路行駛是沒有錯的,寵物狗突然跑到公路中央影響了交通秩序,主人是要負起全部責任的。在外遛狗的時候最好是拿繩子牽引住它們,不要讓它們隨意的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