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動物保護人士劉艷麗將另一位動物保護人士蘇平告上了法庭,據悉是因為蘇平在網絡上發布的一篇文章侮辱了劉艷麗,文章指出劉艷麗利用動保人士之便行騙多年,私自收取了捐助者的錢,這給劉艷麗造成了名譽上的傷害,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
記者旁聽了庭審,采訪了兩位當事人以及多位認識劉艷麗及蘇平的動物保護人士。多位動物保護人士稱,因缺少監管,動物保護人士之間因為捐助的錢起爭執是普遍現象。
□案情
動物保護者稱遭到誹謗
本案的原告叫劉艷麗,她是一位動物保護人士,是公益團體“與牠同行動物福利促進協會”(以下簡稱“與牠同行”)的負責人之一。官網上的信息顯示,“與牠同行”正式創立于2013年9月,總部設在英國,是一個以宣傳素食和提高動物福利為目的的非營利性、非政府性的小型慈善機構,目前主要在中國和美國設有分支機構。
被劉艷麗告上法庭的女子蘇平,也是一位動物保護人士。劉艷麗說,2015年6月18日,蘇平發表一篇名為《起底:與牠同行劉艷麗多年行騙》長微博,捏造事實,指責她所進行的動物救助行為是出于個人斂財等目的。該微博發表后,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影響,致使她社會評價嚴重降低,人格尊嚴受到嚴重貶損。基于此,劉艷麗要求法院判決蘇平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道歉信為她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立即刪除對她有侮辱、誹謗內容文字及圖片;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和公證費1220元。
原告席上的劉艷麗女士。
稱所收捐款將用于救助
“她沒在現場,為什么我們在現場拍攝的這些照片出現在了她的國外網站上,還寫上緊急救助的信息,希望大家捐款。”法庭上,蘇平稱,去年8月3日至今年6月18日,國內發生多起攔車救狗事件,她每次都作為志愿者到現場救狗,而劉艷麗沒到現場,卻把現場志愿者拍的圖片發到了自己所謂的公益組織國外的網站上,“她寫上緊急救助,實際上就是讓大家捐款,評論也顯示多人已捐款,但這些錢并沒有到我們手上”。
蘇平稱,劉艷麗的捐款全部來自國外,她的公益組織的資質在國內也無法查詢,她因此質疑“與牠同行”的資質及募捐款項的使用情況。
針對蘇平說法,劉艷麗稱,當時自己的公益團體有志愿者在救狗現場,在網站上募捐的圖片和信息是志愿者提供。“我確實是要把募捐到的19000元款項交給現場志愿者的救助小組,我要求他們提供給狗看病買東西的收據和發票,他們說太忙沒有時間提供,沒有發票我怎么能把這些錢給他們?”
被告席上的蘇平女士舉證。
據劉艷麗講,現在這筆錢已經打到了北京一家寵物醫院的賬戶,這家寵物醫院是和“與牠同行”的合作醫院,接下來這筆錢將會向社會開放,用于給流浪動物做絕育。
因為雙方需要提交捐款支出情況等證據,該案將擇日再開庭。
□追訪
蘇平曾因保護動物打架被拘
據蘇平稱,1996年,她26歲,當時在外企工作,因為喜歡小動物,她時常撿流浪的小動物回家,家里流浪動物多的時候有十幾只。
2011年4月,蘇平在大興區黃村鎮租了一個小院,起名“秀兒園”。現如今秀兒園里養著90多只狗、十幾只貓,這些貓狗幾乎全部都是從攔車救狗救貓的現場拉回來的,她還專門雇了兩個人,每天定時定點地為它們喂飯、喂藥。
蘇平說,這個小院維持下來,每個月有15000元的支出,這其中還不包括醫療費用。此外,蘇平自己還經營了一家翻譯公司,但她說自己平時放在工作上的精力并不多,“我現在90%的精力全都用在狗上,既然把它們拉回來,就要對它們負責”。對于平時秀兒園的支出,蘇平說,“光靠我自己的能力是不行的,我也需要募捐,我的賬目支出都對大家公布”。
蘇平還曾因保護動物被警方拘留。2013年9月,因為鄰居把一只3個月大的金毛犬舉起來摔下,蘇平和鄰居打了起來,雙方都受了傷,警方介入后,兩人都被拘留了7天。
劉艷麗動物保護者也需關愛
劉艷麗租住在順義區的一處房子內,家里常年養著6只狗,全部是殘疾狗。此外,劉艷麗在通州有一個基地,里面養著40多只狗,她雇了一位阿姨照顧狗的生活。 “這些殘疾狗幾乎都是撿到的流浪狗,有的被打斷了腿,有的被車撞了,它們在外面沒有辦法生存,在基地狗太多阿姨照顧不過來,我就帶回家里養。”劉艷麗說,平時她要上班,母親還要幫著喂狗、遛狗。
“其實這個圈子里的人也需要關注。”劉艷麗說,十幾年來她接觸過無數的救助人,她發現這些救助人也很需要關愛,這些人之間也經常有些矛盾和糾紛,幾乎都是因為錢引起的。劉艷麗解釋說,她知道有很多救助人都很辛苦,一些年紀大的大姐、阿姨,每天要花好幾個小時騎著自行車去喂流浪貓,所有的貓都喂完了經常都晚上11點多了,“她們很多人都是用退休金去買貓糧”。還有一些辦救助小院收留流浪狗的大姐為了救助狗傾家蕩產,連自己的家人都照顧不好,“真的很心疼他們”,她因此想發起關注動保人心理健康的活動,讓動保人們能夠和心理咨詢師進行交流。
圈內人因善款起爭執很普遍
昨天下午,多位動物保護人士來到開庭現場,他們大都熟悉劉艷麗和蘇平兩人。他們表示,劉艷麗和蘇平的案子只是個例,動物保護人士之間因為捐助的錢起爭執是普遍現象。
記者采訪的3位動物保護人士均表示,動物保護圈內,救助人因為個人經濟實力有限,救的狗多了必然要靠捐贈人的捐助。但作為個人或是一些小的救助組織沒有能力保證每一筆錢都做好賬,再加上很多人的救助理念不同,一些人覺得只要保證狗貓的溫飽即可,一些人則更關注保障動物的福利,因此圈子里因為捐助款項發生爭議的事很正常。
動物保護人士魯奕玲稱,“圈內缺少規范,缺少監管,出現問題再正常不過,但大家都不容易”。
魯奕玲說,動保人在救助動物的同時還忍受著非議,甚至是忍受著輿論的壓力,這是很難的,很多人都想過放棄,“我自己也曾經接受捐贈者的錢,就有人質疑我是不是自己花了這些錢”。
□律師說法
社會捐助監管難度大
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黃衛東律師稱,無論是有監管單位的公益組織還是沒有登記的小公益團體,捐助款的使用監管難度都很大。
黃衛東稱,我國法律的具體規定是任何社會組織都需要進行登記,但是在是否登記這個問題上,并沒有相關的處罰規定。公益組織均是非營利性質,但在實踐中卻難免涉及到捐款問題。這些組織的存活需要募捐,絕大部分都是靠社會捐贈。公益組織的管理上,一般來說按照誰登記誰管理的原則,沒有登記的小型公益組織需要靠組織者自我監督。
黃衛東說,因為公益組織的資金來源于不特定的人群,捐款人也是不特定,且費用的使用不是單一的,“這個監管起來很難,很容易產生糊涂賬”。
由于現在流浪動物越來越多,很多殘疾的寵物也遭到人類的遺棄,給社會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響,雖然也有不少的動保人士救助流浪動物,但是這種現象還是普遍存在,同時也產生了很多因缺少監管,動物保護人士之間因為捐助的錢起爭執是普遍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