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一名女士在南海區大瀝超越名犬店花2300元購買了一條貴賓犬,但在帶回家的當天寵物狗救生病了,女士把貴賓犬帶到了寵物店指定的寵物醫院治療,但是治療幾天后就死了。徐女士要求寵物店全額退款,但寵物店拒絕退還現金,只愿意“加錢換狗”。
據徐女士介紹,近日,她在南海區大瀝超越名犬店花2300元購買了一條貴賓犬。但是狗買回來的當晚就出現了腹瀉等現象,第二天送到寵物店指定的醫院“寵物生活館”,沒想到幾天后狗就死了。
貴賓犬出現問題后,徐小姐第一時間聯系了寵物店銷售人員,但對方回復“狗已售出,如出現問題請聯系售后”,這讓徐小姐氣結。
記者電話采訪了寵物店的銷售人員李小姐,對方稱是否賣過這條狗給徐小姐已經記不清,但是如果狗出現問題可以聯系售后部門解決。
徐小姐無奈只好聯系售后人員胡先生,胡先生告知可以將狗送至他們指定的寵物醫院“寵物生活館”進行治療。徐小姐稱,她從買狗到看病這段時間,花了3000多元,狗最后也沒能救下來,她一定要討個說法。
記者致電“寵物生活館”的劉醫生,對方表示徐小姐購買的寵物狗可能有幾種情況:購買的寵物狗因為水土不服,不適應新環境而生病死亡;狗的病毒潛伏期難以分辨,病毒性腸胃炎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健康證明不能保證狗是否真的完全健康。
對于狗是不是健康這個問題,徐小姐說,買狗時銷售人員只提供了一張銷售單據,關于狗的出生證明、健康證明、注射疫苗證明等都未提供。記者就此聯系了銷售人員,對方表示這些證明都有,但是當時徐小姐沒有要,所以就沒有給她。
胡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徐小姐的狗在寵物醫院經過四天的治療后,因病毒性腸胃炎死了。對于徐女士要求寵物店全額退還購買寵物狗及相關治療所花費的錢,他表示,銷售單據上已明確說明“狗在半年內生病死亡或意外死亡需加一半的錢換一只同等品相的狗,不退還任何現金”。
律師說法
佛山日報天天315公益律師團成員唐達稱,寵物銷售店如果在收據或購買合同上表明售后相關處理細節和條件的話,那么消費者在條件之外的相關訴求一般難以維權成功。唐律師提醒消費者需要注意,在購買任何商品都需要留意書面約定的服務內容、期限以及相關注意事項。一旦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憑借購買憑證或相關協議,向有關部門投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維權。
由于現在飼養寵物的家庭越來越多,有關寵物糾紛的問題也是層出不窮,大多數是寵物店與飼主或者是寵物醫院與飼主之間的糾紛,在購買寵物狗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檢查寵物狗的健康證明,這點非常的重要,還有注意要求店主出示狗的出生證明、注射疫苗證明等,這樣有可能減少糾紛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