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梁女士把寵物狗拴在樓梯口回來的時候發現不見了,通過攝像頭發現是鄰居把狗帶走了并丟棄在路邊。據悉這只寵物犬是梁女士在06年購買的,到現在已經飼養了9年多,與它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寵物狗不見了之后給自己的精神造成極大的傷害,梁女士要求蘇女士賠償10萬元。
去年8月7日上午,梁女士外出辦事,將愛犬拴在樓梯口。當天下午5點左右,梁女士回家卻發現愛犬不見了,栓狗的繩子也被解開了。
當時,佐羅已患上白內障,看不清楚東西,又能去哪里呢?當天傍晚,梁女士和親戚朋友把小區四周找了個遍,都沒有看到佐羅的身影。
后來,梁女士還去周邊尋找佐羅,并張貼了很多尋狗啟事,依然沒有找到愛犬。
查看監控鎖定鄰居將狗帶走丟棄街頭
佐羅是自己跑丟了,還是被他人帶走了?梁女士卻說:是鄰居蘇女士把佐羅帶走并丟棄的!
梁女士在訴狀中稱,事發當晚7點半,她從物業調取了每個門崗的攝像頭一一查看,終于發現了蹊蹺。 8月7日下午3點半左右,蘇女士解開拴佐羅的繩索,并用食物引誘,將佐羅引誘出了小區,最終丟棄在馬鞍山路高架橋下面兩車道之間的綠化帶里。
梁女士的說法是否屬實?昨日下午,記者撥通了蘇女士的電話,剛剛表明采訪意圖,蘇女士就掛斷了電話。
狗主人狀告女鄰居索賠損失近10萬元
梁女士說,事后,自己拿著手機拍的視頻截圖找到蘇女士,對方也承認將佐羅丟棄。梁女士說,佐羅與一家人相伴近10年,感情非同一般,蘇女士的舉動給她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
梁女士請求法院判令蘇女士登報賠禮道歉,賠償自己因養狗、尋狗造成的各項損失4.4萬余元,賠償自己因失去愛犬而生病花掉的醫療費870.2元,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今日下午,包河區法院將開審此案。
蘇女士沒有經過狗主人的同意私自帶走了并且把狗狗丟棄了,這是一種非常不道德的行為,對梁女士造成的影響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飼養寵物的家長一定要注意看緊好自己的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