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證明貴校該生讀研生活太輕松太無聊產生了畸異心理,突出奇想通過一種殘忍血腥的行為來證明能文能武是個厲邪的全才人物,校院內出現流浪狗是該想法驅逐,若是影響該生的生活對此反感完全可以向上反映,另外該生能輕易將這只流浪狗逮住足以證明就是一只性情溫順的小型犬,最后虐殺肢解,絕對不是屬于傷人的惡犬,若是大型烈性犬該生敢嗎,由此可以斷定該生就是個心理丑惡思維極端病態的東西,將來踏入社會能有啥貢獻真的值得懷疑,這種人更可怕不危害社會和同事就不錯,綜述所上,校方做出予以開除的決定完全正確,十分贊同與支持柳州虐狗事件。
狗咬傷孩子,狗的主人會受到什么懲罰?
你沒有描述事件經過,提問中也沒有標點符號,我搞不懂你說的意思柳州虐狗事件。
問一下,是孩子虐狗時被狗咬了,還是無意間被狗咬了?是狗主人平白無故指使狗去咬人,還是當孩子虐狗時,狗做出的自我保護意識?這個非常重要柳州虐狗事件。
一般情況下,狗主人會為被咬孩子看病,因為狗主人是人!是人都有一顆愛人類的心,更何況狗主人家也有孩子柳州虐狗事件。
如果說孩子故意虐狗時咬了柳州虐狗事件,狗主人事先不知道,沒有及時制止自家狗咬孩子-任何一個狗主人不愿自家狗咬人,不愿給自已惹麻煩?,而事后才得知,狗主人應該不付法律責任!
我不希望狗咬人,也不希望人類去虐待狗,即使不喜歡狗,就當它不存在,視而不見就行了,無需招惹它。
最后希望每一位狗主人看好自家狗,不要給自己惹麻煩,也不要讓不喜歡狗的人虐待它,這是對自己、對人類、對自家狗的責任與承擔!
也希望人人愛護動物,和動物共享一片藍天!
謝邀!
金毛護主被活活打死,除了心痛,肇事者應該接受怎樣的制裁?
金毛護主被活活打死,老人親眼目睹愛犬被打死整個過程,肇事者一個電話找來多人趕到現場這與黑惡勢力有何異?
看過相關性視頻,以及相關性的新聞報道,在此次事件當中。
老人的金毛犬拴著狗繩,另外一女士則沒有狗繩,過錯完全在于女方。
金毛犬把貴賓犬咬死過后,老人嘗試溝通如何賠償,但女子情緒激動不聽,一個電話叫來五六個人。
其中女子丈夫更是有恃無恐,直接當著老人的面把金毛犬活活打死,這是典型是不尊重狗命,自己狗狗當祖宗照顧,別人家的寵物跟螻蟻一樣不在乎。女子行為與黑惡勢力沒什么不同,在整個事件當中,老人因為上了年紀,所以他的極力阻止顯得那么蒼白無力。
金毛犬老人養了七年時間,我們不說花了多少錢,我們就說老人和金毛犬的感情。
七年時間的相處,哪怕不是一條寵物狗,是一直鳥,或者其他什么寵物也有很深厚感情,猶如家里一份子。
女子一方的做法不僅傷了老人的心,同時還是在挑戰整個社會的道德底線,法律的威嚴。說實話,這件案子就跟“年輕夫妻出門旅游,老人和小孩慘死家中一樣”,只要一閉上眼睛。
就能夠想象得到,老人當時無力阻止的心痛,以及愛犬被活活打死的憤怒。
那種心情真的無法形容,精神和心靈所受到的創傷,永遠也無法彌補得回來,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嚴懲女子以及丈夫和其他涉案人員,給老人和死去的金毛犬,以及關注此案的廣大人民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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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的時候將狗打死,需不需要賠償?
嘿!狗狗被打死,主人不僅被行拘,還倒賠“兇手”醫療費,精神損害慰問金,誤工費等60000多元,小區的業主們茶余飯后又多了一個話題……
事情還得從3個月前說起……那天早晨,我剛從包子鋪買早餐歸來,就見小區第2大門口圍了一大群人,一只“哈士奇”躺在地上,七竅出血,氣息奄奄……另一只“邊牧”背脊骨已凹下,口吐血沫,眼見也不能活啦……美女王玲玲蹲在地上,傷心欲絕……他的老公李威宣袖握拳,正跟王大爺對吼……人高馬大的王大爺手握半截木棍與之對峙,若非保安攔著,后果不可預料……
我擠進人堆一看,王大爺小腿肚流血,褲腳已破,涼拖鞋也掉了一只,聽說120來把被咬傷的孫女和婆婆接走啦……李威的媽媽晃著買狗的發票來啦!喲!兩只竟9000多元(可能是純種吧)!“喂了兩年多,不賠30000元別想了結……“王老鬼,你跟狗一般見識,損毀私人財物,犯法!要做免費房,吃不花錢的飯啦……”抱著小花的張大爺也趿著拖鞋過來湊熱鬧……
民警來啦!綜合執法局的車也過來啦……狗狗被拖走,當事雙方被警察帶走……
警察的結論:
①王玲玲違規養狗(不辦證,不打疫苗,不拴繩,不戴套),還多次違規在公共場所聚眾遛狗肇事,且屢教不改(有物業調解記錄,有小區駐警的調解記錄),依照巜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規定,拘留10日,罰款300元;
②王大爺夫婦帶孫女在小區正常行走,遭王玲玲狗狗圍咬(小區監控記錄),王玲玲未采取強力措施制止,依照《民法典》相關條款,王玲玲承擔王大爺3人因狗咬傷產生的一切費用。
③王大爺爺出于維護一家3口的人身安全,打死兩狗,屬“緊急避險”,依照《刑法”第21條規定,不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承擔民事責任!
李威不服呀,在劉律師的慫恿下把王大爺和派出所告上法庭!其結果可想而知,除了劉律師收獲一筆銀子外,法庭的判決與派出所的裁決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