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十五世紀比利時當地犬,到1880年,與哈吧狗交配后產出相似的口吻和蹺腳短毛,另外還帶有德國猴面犬的血統,成為比利時歷代皇室的愛犬。到十九世紀,人們為有這種犬坐于騎手旁的馬車而感到時髦。更絕的是晚上還能在馬舍中防老鼠,所以又稱為〖廄舍的翼獅〗。給人印象賢慧聰明,性情溫和、明快,從高貴的人們到普通的百姓都喜愛這種犬,贊美這種犬具有與其它美貌玩賞犬不同的魅力,是比利時有代表性的玩賞犬。
自1883年之后,比利時犬商俱樂部設立了第一流的協會,并把此犬記錄在案。1905年制定了犬種的標準。這種犬分成紅長毛犬和黑毛犬兩種。
原產地:
比利時。布魯塞爾格里芬犬起源于德國猴面犬和比利時街犬,是這兩種犬雜交的后代,但關于這兩種犬17世紀的的資料很少。有記載,在比利時的農家犬中有一種特別的犬,這種犬的體形與獵狐犬更近似,但體重重一些,就像所有比利時的動物都比較重一樣。這種犬被毛呈泥色,粗而蓬松,樣子不漂亮,但非常聰明,那個時期幾乎每個農家都有這種犬,民謠和傳說里也經常提到這種犬。后來一種在荷蘭發展起來的被毛光滑的小犬被用來與格里芬犬交配,這個雜交品種有兩種被毛,我們可以在幼犬身上看到。我們不是很清楚將魯比犬(Ruby Spaniel)與這個雜交品種交配的原因,不管怎么說,現在的布魯塞爾格里芬犬的面部特征和表情的一部分就來自魯比犬,但這種面部特征使布魯塞爾格里芬犬不再適合原來的工作了。
性格:
布魯塞爾格里芬犬非常聰明,也很敏感。當有陌生人時,年輕的布魯塞爾格里芬犬會表現出很強的自我意識,像十幾歲的孩子,這在年輕的犬中并不多見。盡管這種犬通常很溫順,但有時也會很難管教,所以應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訓練。布魯塞爾格里芬犬在被束縛時表現得很倔強,盡管它在其他方面很容易馴服,這一點比較奇怪。
就像其他小型犬的幼犬一樣,小格里芬犬必須得到充分的照顧。成熟的格里芬犬很健壯,可以長途跋涉,是非常好的伴侶。
FCI標準:
[身軀及比例]
體重在8~10磅之間,不能超過12磅。但其他方面的標準比體重重要的多,一只體重不到規格的小狗,只要是身體健壯,比例勻稱,就可以不被視為有缺陷。身軀比例呈正方形,就是指從肩部到大腿上部的距離與肩高相等。身軀渾圓、比例協調、骨骼粗壯。
[頭部]
頭 部特征非常重要,它應該具有類似人類的面貌。兩眼間距離適中,眼睛很大,眼珠是黑色的,向外突出,很醒目。睫毛黑且長,長有黑眼圈。耳朵小且位于顱骨較高 的位置,有可能修剪過或保持自然形狀。如果是自然形狀,應該是半立耳。頭骨大且圓,有一個半球形的前額。鼻端厚,鼻子很黑,非常短,深藏于兩眼下方。鼻孔 大。 達德利鼻或蝴蝶鼻屬于失格。嘴唇邊緣為黑色,不下垂且正好能完全閉合,有一個完美的嘴形。咬合必須是下頜突出式咬合,就是說,下頜的門牙必須比上頜的門牙 向前突出一些。下頜突出,向上包(地包天)。當嘴閉著時,牙齒和舌頭應該是看不見的。缺齒或牙齒不齊是嚴重缺陷。掛舌屬于失格。
[脖子、背線、身軀]
脖子長度適中,略呈弓形。背線向后保持水平且較短。胸寬且深,肋骨突出比較好,連接處短。尾根位置高,在約1/3處斷尾。
[前肢]
前肢長度適中,骨骼筆直,肌肉發達,從前面看,兩腿間呈中等距離,且從胸部起筆直向下。踝骨與爪之間距離較短,且很強壯。足爪呈圓穹,小且團緊,既不向內也不外玩。足趾呈拱形,腳墊和指甲以黑色為首選。
[后肢]
后肢結構正確,大腿有力且肌肉發達,膝部無偏向,與地面垂直,既不向內也不外彎。
[被毛]
剛毛型 的 被毛粗硬且濃密,被毛越硬、剛毛越多越好。狗身上任何地方都不能感覺象羊毛織物也不能有象絹或頭發的感覺。但被毛不應該很長,所以被毛顯得粗硬。在整體上 與短毛型被毛完全不同。頭部被剛毛所覆蓋,眼睛、鼻子、臉頰和下巴周圍有稍長的毛包圍。用手反擼被毛后,不顯得凌亂。身體上的被毛長度剛好能顯示出毛發質 地。在參賽前,被毛也許被整理過,但用剪刀或推子修剪是被嚴格禁止的。短毛型 被毛是直、短、緊且有光澤的,看不出任何剛毛的痕跡。
[顏色]
1)紅色:在胡須和下巴有一些紅褐色和黑色是允許的;2)雜色:黑色和紅褐色混合,臉和胡子通常是黑色的;3)黑色和棕色:黑色,在下巴下面、腿上、眼睛上方、耳朵周圍帶有均勻的紅褐色條紋;4)黑色:純黑色,任何地方的白毛都屬于嚴重缺陷,除了老年狗在嘴角出現的“白霜”是屬于正常的。失格:被毛的任何地方出現白色斑點或條紋。
[步態]
步態呈直線前進,步伐迅速,但顯得柔和及可駕御,行進過程中,背線保持水平。
[氣質]
聰明、機警和靈敏,充滿自信